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无障碍 | 关怀版 区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登录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公告>土地及地质矿产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6604/2023-2038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矿产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3-05-17 [ 发布日期 ] 2023-05-17

关于重庆市合川区三汇镇榆钱村四社水泥用灰岩矿段 采矿权挂牌出让补充公告

我局于2023年4月19日发布的《合川区三汇镇榆钱村四社水泥用灰岩矿段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渝矿采出字〔2023〕(合川)2号)中《竞买须知》七、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分四期缴纳,首期缴纳总出让收益的40%(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缴纳),除首期外剩余三期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逐年缴纳(第一顺延年30%,第二顺延年20%,第三顺延年10%)。分期缴纳金额按“逐年递减”原则确定。如当年度实际动用的资源量超过约定解缴资源量,则以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当年度《采矿权公示信息实地核查报告》中实际动用资源量计算征收出让收益;受让方资源量提前开采完毕注销采矿许可证前,应当缴清采矿权出让收益。”

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于2023年4月14日联合印发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下称“办法”),办法从2023年5月1日起执行。由于我局发布的《渝矿采出字〔2023〕(合川)2号中《竞买须知》中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约定与办法不符,我局将按办法相关规定调整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分期比例,其它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重庆市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