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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合川区三汇镇榆钱村四社水泥用灰岩矿段 采矿权挂牌出让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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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2023年4月19日发布的《合川区三汇镇榆钱村四社水泥用灰岩矿段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渝矿采出字〔2023〕(合川)2号)中《竞买须知》七、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分四期缴纳,首期缴纳总出让收益的40%(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缴纳),除首期外剩余三期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逐年缴纳(第一顺延年30%,第二顺延年20%,第三顺延年10%)。分期缴纳金额按“逐年递减”原则确定。如当年度实际动用的资源量超过约定解缴资源量,则以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当年度《采矿权公示信息实地核查报告》中实际动用资源量计算征收出让收益;受让方资源量提前开采完毕注销采矿许可证前,应当缴清采矿权出让收益。”

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于2023年4月14日联合印发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下称“办法”),办法从2023年5月1日起执行。由于我局发布的《渝矿采出字〔2023〕(合川)2号中《竞买须知》中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约定与办法不符,我局将按办法相关规定调整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分期比例,其它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重庆市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6日

附件下载:

重庆市合川区三汇镇榆钱村四社水泥用灰岩采矿权挂牌出让补充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