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公告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七条规定,以下采矿许可证已自行废止,特此公告。
序号 |
矿山名称 |
采矿许可证号 |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 |
1 |
酉阳县丁市镇大龙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 |
C5002422009077130038519 |
2021年4月8日-2022年4月8日 |
2 |
重庆市石磊屋投资有限公司砂石砖厂 |
C5002422009107130041062 |
2020年6月11日-2023年7月10日 |
重庆市酉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