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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48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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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国土房管函〔2018519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48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傅蓉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忠县特色中等城市建设的建议》(第0485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市城乡建委、市规划局、市移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及相关市级部门积极支持贵县彰显诗意山水·活力港城城市特色,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加快建设三峡库区开放高地、多式联运物流基地、特色产业基地、移动电竞之都。

一、关于支持建设用地

近年来,我市在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的同时,不断创新优化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机制,多措并举积极保障区县合理用地需求。

对于您提出的“‘一江两岸三片区城市框架已超出现有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范围,必须对现有城规和土规予以调整并经市政府批准后方可申请建设用地问题,结合贵县城规、土规修改调整情况说明如下,一是现行《忠县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于2006年经市政府批准实施,并于2011年和2013年进行局部修改后执行至今。规划确定至2020年,全县城市人口24万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20.4平方公里。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发挥好城市总体规划的科学引领作用,贵县政府以忠县府文〔201765号向市政府请示,申请在维持现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模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局部修改的方式,调整建设用地范围、建设时序。目前,贵县政府已根据有关意见组织规划编制单位对城市总体规划局部修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该方案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守安全底线和生态保护红线,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要求,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品质,在不突破现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的基础上,根据贵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对城市建设用地范围进行了置换,对城市空间布局与用地性质进行了优化。目前,该方案已形成最终成果上报市政府。二是2017年市政府批准贵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追加城镇建设用地空间3.34平方公里,支持贵县结合城规优化城镇建设用地和有条件建设区空间布局。调整后城镇工矿用地目标30.79平方公里,并布局有条件建设区25.49平方公里。若后期仍需调整城镇建设用地布局形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可在不改变城镇工矿用地目标、不突破有条件建设区的前提下,制定规划调整方案,经我局审查通过后调整城镇建设用地空间布局。该方式兼顾刚性与弹性,简化了规划调整审批流程。

对于您提出的受国家土地资源保护和城市建设用地政策限制,可用于城市发展的建设用地指标大大缩减问题,目前我市已构建形成重点建设项目配置空间、地票落地增加空间、人地挂钩调整空间的建设用地保障机制。就贵县情况看,一是2017年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后耕地保有量目标115.62万亩,调减8.82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目标94.34万亩,调减8.47万亩,减幅8.24%;城镇工矿用地目标30.79平方公里,调增3.34平方公里,增幅12.15%。根据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贵县现状城镇建设用地21.61平方公里,距规划目标尚有9.18平方公里,近三年年均净增城镇建设用地1.45平方公里,按此增速测算能够保障到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需求;据清理,截至2017年底贵县规划剩余城镇可批空间5.77平方公里、已下计划未供地2.4平方公里、已供未建0.54平方公里。若空间不足,我局将继续支持贵县经济社会发展,以多种方式统筹保障用地空间。二是深化地票改革,支持贵县在有条件建设区内使用地票增加城镇建设用地空间,并按使用地票规模的50%增配城镇建设用地空间。三是我局联合相关部门出台《重庆市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实施细则》(渝国土房管〔2017414号),率先探索建立了人地挂钩土地规划计划管理机制。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且年度吸纳进城落户人口超过1000人的前提下,可根据区县上年度吸纳外来转移进城落户人口数量和人均配置标准,合理确定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若原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规模确实无法满足进城落户人口用地需求,可申请按照确定的新增建设用地量追加规划指标,依法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四是指导区县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中充分考虑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项目空间布局和用地需求,将十三五期间能够落实布局的项目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符合要求、暂不能落实布局的项目,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前提下,纳入规划重点项目清单,待项目确定后予以落实。

对于您提出的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和城市开发类项目用地指标的支持和政策倾斜建议,我局积极支持贵县城镇化发展建设,在土地利用计划管理中,对城镇建设项目区内公益性项目、公共基础设施和工业项目用地,由贵县负责申报,我局按项目予以计划指标保障。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市级统筹管理,根据具体项目进行安排的方式,对符合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使用标准的项目用地予以积极保障。

二、关于支持三峡移民后续项目申报

对于您提出的在三峡移民后续项目申报专项资金安排、融资贷款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和资金倾斜建议,三峡后续规划工程建设类项目按申请三峡后续资金规模大小,实行分级审批、分级管理。2016年,我市按照国家简政放权的要求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将申请三峡后续工作资金5000万元以下(不含5000万元)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区县。从现阶段情况看,一是2015—2017年共完成贵县三峡后续规划工程建设类市级项目可研和概算审批20项,为年度三峡后续专项补助资金的申报和征取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二是贵县是我市库区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区县,纳入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有16个地灾工程治理项目、460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点,规划总投资2.3亿元。截至目前,我市已下达贵县投资1.4亿元,16个工程治理项目已全部下达投资,已完成14个项目,2个项目正在实施;448处监测预警点已全部建成并正常运行(另有12个规划点已灭失,不需监测);2017年启动了两个应急地质灾害抢险项目,目前正在实施。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和我局将继续支持贵县城镇化发展和三峡后续建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三峡后续项目审批、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继续给予贵县倾斜支持,争取中央资金对贵县相关项目进行支持。

三、关于支持开展城市综合管廊建设

对于您提出的在城市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资金安排、融资贷款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和资金倾斜建议,根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市政工程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创新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328号)精神,我市作为全国重大市政工程领域PPP创新工作重点城市之一,允许各区县政府在城市综合管廊领域,积极探索多种资本运营方式,灵活运用支持政策,开展PPP创新试点工作,实现投融资机制和回报机制创新,调动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性。为此,本着区县自愿申报综合管廊建设的原则,市城乡建委支持贵县纳入综合管廊市级建设计划,并按照《市城乡建委、国开行重庆市分行关于转发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用抵押补充贷款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建〔201723号)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开发银行城市综合管廊专项资金和抵押补充贷款资金。

四、关于支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

对于您提出的在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安排、融资贷款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和资金倾斜建议,2015年以来,全市开展了两江新区悦来新城国家级海绵城市试点以及璧山区、万州区、秀山县3个市级试点,形成了以点带面、覆盖全市“1+3”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格局。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37号)的要求,从201811日起,全市各区县将全面启动海绵城市建设,所有城市建设项目均要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下一步,市城乡建委将系统总结“1+3”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经验,并发挥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优势,借助市内知名专家、设计单位以及科研院所等力量,支持贵县开展海绵城市建设。

此复函已经董建国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

  2018420

人:孙宇毅

联系电话:63651345

邮政编码:40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