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区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垂直管理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 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45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字体:

[D]

渝国土房管函2018453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45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成鸿羽代表:

提出的《关于核减忠县耕地保有量的建议》(第0452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支持忠县退耕还林基本情况

我局积极保障忠县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和实施退耕还林等方面用地,争取市政府调整完善忠县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将忠县耕地保有量从124.44万亩调整为115.62万亩,核减8.82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从102.81万亩调整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89.06万亩,核减13.75万亩。2014年开始新一轮退耕还林时,按照2014年土地利用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忠县实有耕地面积134.43万亩,比耕地保有量多18.81万亩;实有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13.61万亩,15—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10.57万亩,合计24.18万亩。因此,为达到市政府下达忠县耕地保有量的要求,在2014年,忠县可实施退耕还林的理论面积为24.18万亩中的18.81万亩,市林业部门下达忠县2015-2018退耕还林任务18万亩,基本达到可实施退耕还林规模上限。

二、存在的问题

(一)忠县可实施退耕还林的理论面积已十分有限。根据2016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忠县实有耕地面积131.65万亩,比耕地保有量多16.03万亩;实有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12.45万亩,15—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9.67万亩,合计22.12万亩。但22.12万亩中的16.03万亩并不是忠县还可以实施退耕还林的理论面积,因为按照土地利用年度变更调查技术规程,一些新实施退耕还林的区域,树木郁闭度未达到标准,未变更为林地,忠县18万亩退耕还林区域里面,仅有很小一部分在土地利用年度变更调查中将耕地地类变更为林地地类,绝大多数仍保留耕地地类,忠县可实施退耕还林的理论面积已十分有限。

(二)核减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难度很大。一是为支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实施退耕还林,国务院已在2016年同意我市调整完善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对我市耕地保有量进行了一定的核减。考虑到本轮规划期即将结束,下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启动修编,因此在2020年前申请国家再调减我市耕地保有量的难度很大。二是国家对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有明确要求,除法律规定情形外,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用途。忠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面积是经忠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多次核实举证,市、县两级多次论证形成的成果,具有法定效力,且20177月刚通过划定验收。按照《退耕还林条例》的规定,实施退耕还林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如确需核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须按程序报国务院审批。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我局高度重视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按照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对于在陡坡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实施退耕还林还草需要核减耕地保有量的,国家在下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根据各省区市退耕还林还草检查验收和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以实际完成的退耕还林还草面积统筹考虑核减的规定,拟将从以下方面努力,尽可能对忠县的退耕还林工作予以支持:一是积极配合林业部门完成已下达的退耕还林任务,扎实做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工作,进一步摸清相关区县实施退耕还林的需求及潜力;二是积极争取国家对我市下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支持,适度核减我市耕地保有量,在分配各区县核减耕地保有量时,我局将考虑忠县退耕还林工作需要予以倾斜支持。

此复函已经董建国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

 2018328

人:章立

联系电话:63651373

邮政编码:40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