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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0233号提案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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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规资函〔20191366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0233号提案的复函

 

甘联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江南新城多方土地储备产生的问题》(第0233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南岸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教委、市国资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市级平台公司道路建设情况

(一)市城投集团

市城投集团整治范围包括茶园新区AB标准分区,片区内道路建设情况:一是两纵两横市政道路及A核心区平场整治工程,均已实施完毕,共计投入资金约4亿元。二是部分与南岸区政府共建的零星道路,已对建设主体及建设费用分摊原则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明确由南岸区江南新城管委会实施建设,市城投集团按共建道路长度进行结算分摊费用。以上项目正常推进,目前正在进行方案设计。

(二)市地产集团

市地产集团整治范围包括茶园新区BC标准分区,储备面积7533亩,范围较为集中,茶园片区开发由南向北推进,规划市政道路38条,总长32公里,预计建安投资17.2亿元。市政道路建设存在集团自建及小部分与南岸区、水投集团共建情况:一是纵三路(0.54公里)为与市水投集团共建道路,现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所有前期后续,将尽快开工建设;二是纵二路北段(1.5公里)、纵二路与东西干道交叉口改造工程、纵一路与峡江路上跨桥工程为与南岸区政府共建道路,现已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明确了建设主体及建设费用分摊原则,即由南岸区江南新城管委会实施建设,市地产集团按共建道路长度进行结算分摊费用,以上项目正常推进,正在进行方案设计;三是市地产集团负责建设道路35条,29.4公里,现已完成横二路、横三路、纵一路南段建设3条道路(3.97公里)建设,今年计划开工建设横一路、纵一路南段二期、支十五路3条市政道路(2.8公里),剩余道路已启动前期手续办理,正有序推进。

(三)重庆渝富集团

重庆渝富集团整治范围包括茶园-鹿角组团B标准分区,南临东西大道,西接规划的六纵线,有轨道6号线在南侧通过。片区内道路建设涉及5个项目:一是共建道路秉文路,为主干道,涉及重庆渝富集团的为560米,预计2022年完工;二是CY1路和CY2路两条次干道,预计2022年完工;三是两条支路,预计2023年完工。

(四)市水投集团

市水投集团整治范围江南新城B分区,片区内涉及道路及管网工程共计5条:一是市水投集团储备地块内三条自建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目前已完成路基土石方开挖回填及水稳层建设,预计近期达到道路及管网完工验收。二是与地产集团共建纵三路,由市水投集团负责实施道路工程的二标段(K0+528.613-K1+044.746)预计在2019年下半年竣工验收。三是共建路秉文路,涉及市水投集团路段长约为220米,市水投集团已委托江南新城集团将整段作为秉文路项目业主负责实施秉文路工程建设,目前该工程进展有序。

二、关于学校建设主体和建设资金

根据《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64号)和《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88号)的规定,土地储备资金使用范围具体包括:征收、收购、优先购买或收回土地需要支付的土地价款或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必要的前期土地开发费用,仅限于与储备宗地相关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土地储备存量贷款本金和利息支出;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的与土地储备有关的其他费用,包括土地储备工作中发生的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地价评估以及管护中围栏、围墙等建设支出。因此,学校建设不属于土地储备资金的使用范围,其支出不能计入土地成本。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的管理由国务院和市级负责,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管理由区县级负责。因此,中小学的建设与管理均为区级事权,区级可从辖区范围内区级储备土地收益50%分成部分,以及城建税、配套费区级分成部分中筹集中小学建设资金。考虑到市级集团储备土地收益主要用于平衡市级重点项目建设投入,区级无土地收益分成的情况,为妥善处理中小学建设资金来源问题,市财政局正在配合市教委研究制定市级储备土地范围内学校建设资金分摊补助办法,补助资金由市级财政从市级土地出让收益中另行安排。

经梳理,市级土地储备平台公司在主城各区储备的土地总量较大,根据千人入学指标,需配建375所中小学和幼儿园。截止目前,已建成39所,在建34所,剩余302所学校和幼儿园处于规划阶段,市教委正在完善配套学校规划布局,我局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规划落地工作。

三、关于返还基础设施建设费

经向市土储中心、市城投集团、市地产集团等市级储备单位了解核实,南岸区提出的在储备土地出让时以35万元/亩的价格返还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的诉求未达成一致。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88号)的规定,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仅限于与储备宗地相关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因此,对于江南新城范围内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分别以下列情况确定资金来源:一是与市级集团储备宗地相关的项目,可以将实际发生的建设费用分摊计入市级集团储备土地成本,通过市级土地储备资金解决;二是属于与区级储备宗地相关的项目,可以将实际发生的建设费用分摊计入区级储备土地成本,通过市财政对区级土地成本返还解决;三是与储备土地不相关的区级项目由区级政府负责,通过区级储备土地的出让金和配套费区级分成解决;四是属市级重点项目的实行市区共建,区级仅承担征地拆迁成本。

四、关于管网建设碎片化

经核实,茶园B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对该区域的雨、污水及其它如电力、通讯、燃气、给水等管网已全部进行规划控制,明确了走向、规模、等级等专业要求,确保了建设实施的规划依据。对于管网配套建设滞后于地块开发建设的问题,我局也向市政府进行了报告。按目前的分工,由市住房和城乡建委负责城市雨污水管网的建设和管理,应由其进行茶园B标准分区污水管网的统筹建设。我局也将积极做好管网建设的相关规划服务和用地保障工作。

五、关于储备土地供应

根据市政府对土地出让的统筹管理以及“6OD”(即以生态引导发展EOD、文化引导发展COD、公共交通引导发展TOD、市政设施引导发展MOD、产业引导发展IOD、服务引导发展SOD)导向要求,按照净地、熟地出让的原则,土地出让前周边公建配套设施应先行建设,同时完成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前期开发工作,并结合上述提到的市级储备土地范围内学校建设资金分摊补助办法以及统筹考虑出让地块周边配套设施的完善程度,按照计划和时序进行土地供应。另外,为进一步加强土地资源管理,提高储备土地整治效率,我局正在起草《重庆市市级平台公司储备土地整治考核办法》,考核办法将整治规模、整治质量、整治时序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储备土地整治后应达到《重庆市国有土地储备整治管理办法》规定的出让标准。根据储备土地整治情况,我局将会同市财政和市国资委对市级平台公司进行考核。

此复函已经董建国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寄给市政协提案委和我局,以便进一步改进我局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422

 

联系人:魏强

联系电话:6315823318983823021

邮政编码:40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