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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0410号提案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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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规资函〔20191402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

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0410号提案的复函

 

张琼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市级土地储备机构储备地范围内规划中小学校建设的建议》(第0410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市财政局、市教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学校建设主体和建设资金

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64号)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88号)的规定,土地储备资金使用范围具体包括:征收、收购、优先购买或收回土地需要支付的土地价款或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必要的前期土地开发费用,仅限于与储备宗地相关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土地储备存量贷款本金和利息支出;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的与土地储备有关的其他费用,包括土地储备工作中发生的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地价评估以及管护中围栏、围墙等建设等支出。因此,学校建设不属于土地储备资金的使用范围。

但根据我市实际,市级储备土地范围内确实急需建设学校,此问题已引起市政府的高度重视。110日,市政府召集我局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教委、市国资委、市级平台公司,主城各区政府,专题研究市级土地储备地块学校建设相关事宜,并明确由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市级储备土地上学校建设资金补助方案,由市教委牵头修订渝府办发〔2017174号文件,提出学校建设需求计划,我局配合市教委落实学校规划布局。各市级部门、区级政府和市级平台公司均表示大力支持储备土地周边学校建设工作,积极做好市级储备土地内学校选址及建成后移交事宜。

44日,市财政局组织我局和市教委、市土储中心、市地产集团、市城投公司召开市级储备地块内学校建设专题会,专题研究了储备地范围内学校建设资金补助办法,同时研究了学校规划布局相关问题。目前,市教委牵头正在进行渝府办发〔2017174号文件的修订工作,并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府报送了《关于市级土地储备地块范围内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相关问题的报告》(渝教文〔201957号),提出了市级储备土地范围内学校产权移交、建设成本分摊机制、完善学校规划布局等问题解决办法。市领导吴存荣、陆克华、屈谦等在报告中作了重要批示,要求相关部门抓紧落实。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和我局正在研究落实的具体措施,近期市政府还将就此问题进行专题研究。

二、关于学校规划布局

据市教委统计,根据千人入学指标,市级储备土地范围内需配建375所中小学和幼儿园。截止目前,已建成39所,在建34所,剩余302所学校和幼儿园正在规划建设中。目前,市教委牵头正在编制储备地周边学校建设规划,我局正在积极配合市教委做好学校规划建设落地相关工作,确保学校建设顺利实施。

三、关于储备土地出让

根据市政府对土地出让的统筹管理以及“6OD”(即以生态引导发展EOD、文化引导发展COD、公共交通引导发展TOD、市政设施引导发展MOD、产业引导发展IOD、服务引导发展SOD)导向要求,我局将按照净地、熟地出让的原则,土地出让前周边公建配套设施应先行建设,特别是出让地内有学校建设的,在土地出让时,在签定土地出让合同时,将与开发商进行约定。同时,进一步加强土地资源管理,提高储备土地整治效率,正在起草《重庆市市级平台公司储备土地整治考核办法》,考核办法将整治规模、整治质量、整治时序作为重要考核指标,确保储备土地整治后应达到《重庆市国有土地储备整治管理办法》规定的出让标准。根据储备土地整治情况,我局将会同市财政和市国资委对市级平台公司进行考核。

此复函已经董建国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寄给市政协提案委和我局,以便进一步改进我局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53

 

联系人:魏强

联系电话:6315823318983823021

邮政编码:40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