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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822号提案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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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规资函〔2020〕1501号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市政协五届

三次会议第0822号提案的复函

刘宗伦委员:

您提出的《用好用活现有法规,保障乡村产业建设用地需求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第0822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市农业农村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为保障农业农村用地发展需求,多次会同其他主管部门研究制定相关用地政策,指导各区县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促进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一、及时制定符合重庆实际的实施文件

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要求,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结合当时实际的生产规模和建设标准,合理确定各类设施农业农地规模,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目前,我局已根据文件精神,在总结重庆市原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政策基础上,起草了《重庆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已送达市农业农村委征求意见,预计今年4月正式印发。该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设施农业用地的范围与规模;明确设施农业用地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明确设施农业用地可使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情形及补划程序。

二、推动“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审批

按照中央和国家部委对村庄规划的管理要求,我局坚持因地制宜,坚持需求导向,有序推进村规划编制审批工作,同时指导各区县政府及区县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根据村庄的定位和乡村振兴建设实际需要,编制内容深度应详略得当,应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等重点任务,聚焦主要问题,探索“规划+项目清单”模式抓好任务落实,促进问题解决。今年我局将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任务要求,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加强与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委、文化旅游委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重点对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需求,高质量完成相关目标任务,今年实现村庄规划应编尽编。我局要求各区县在现有村镇规划管理系统平台上按月更新村庄规划编制推进情况,用数据展示各区县工作推进情况,年底将开展考核。

三、优化地票交易方式建立集体建设用地指标池

针对地票购买主体对购买时间、购买面积的多样化诉求,我局优化交易方式、简化交易程序,尽可能提高交易效率。一是取消购买面积限制。2016年《重庆市地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后,我局对地票交易模式进行了优化升级,从过去设定交易单元竞总价方式调整为按需求面积申购竞单价方式,目前交易以1平方米为单位。为避免地票闲置或过度炒作,明确了单次申购面积少于3亩的,提供建设项目佐证材料即可。截至目前,地票成交面积小于3亩的多达42笔,最小仅为0.2175亩(145平方米)。二是加密交易频率。《办法》实施前,年均地票交易不足10批次,目前已做到每月固定两个交易日组织交易,每年交易20批次以上,鉴于交易公告时间不得少于7天,考虑到必要交易准备和善后工作,交易周期已做到尽可能缩短。三是积极推进线上交易。地票交易系统各功能模块已搭建完成,已实现远程申购报名、成交确认等,极大方便了交易主体。目前正在对系统进一步提升优化,以确保交易全流程流畅运行。四是优化地票登记流程。地票申购人在申请购买地票时,可同时申请成交并缴清价款后办理地票登记。地票成交后,业务信息系统识别到价款已缴清的,即可发起登记流程,在1-3个工作日内办结地票证书,基本实现了“立等可取”。 

此外,我局将结合区县国土空间规划,深化村庄布局规划成果,衔接《办法》的相关规定,在不改变区县国土空间规划主要控制指标情况下,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指标池,优化调整村各类用地指标,用于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下阶段,我局将进一步优化地票在线交易方式,提高运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多元化、差异化购票需求的保障,积极研究盘活集体建设用地等农村闲置资产的政策制度,更好保障农业农村发展用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此复函已经董建国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寄给市政协提案委和我局,以便进一步改进我局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