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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133号提案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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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规资函〔2020〕1536号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市政协五届

三次会议第0133号提案的复函

刘祥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报件审批的建议》(第0133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高速公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用地审批效率、做好用地保障服务。一是安排专人跟踪高速公路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指导项目用地组卷报批,每半月组织召开专题调度会,及时协调卡点难点问题。二是在用地报批各环节开通绿色审批通道加快审批,对高速公路项目所需新增建设用地实行应保尽保,切实保障用地需求。

您提出的高速公路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的确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为加快推进我市高速公路发展,切实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针对项目前期立项审批、环评文件审批等环节,我局与市发展改革委等市级部门均进一步优化了相关审批程序。

一、合并审批项目规划选址方案和用地预审。2019年12月26日,我局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19〕35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合并办理审批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并进一步简化申报材料、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理时限不超过10日。同时,积极参与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纳入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实行“一窗接件、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审批模式,并安排业务骨干入驻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大厅,采取现场办公、网上办理的模式,实现“最多跑一次”的目标。

二、简化项目核准程序。进一步优化高速公路建设前期工作的相关程序,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当前,项目可行性研究或核准批复要件不包含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复,项目在取得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后即可组卷申请办理可行性研究或者核准批复,相关要件齐备后,将加快办理进度,确保在法定期限内完成项目批复。

三、提高环评审批效率。一是加大放权力度,2019年新下放风电、高速路扩建等6类项目审批权到区县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二是全面清理环评文件审批前置条件,涉及法定保护区域的项目,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主管部门意见不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三是压缩审批时限,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时限由法定的60日、30日分别压缩至20、10个工作日(法定公示期除外)。四是实施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对全市范围符合条件的19大类95小类污染相对较轻的工业、基础设施等类型建设项目,在满足法定审批公示时限前提下,建设单位承诺守法,环评文件批准书“立等可取”。五是推进服务方式创新转变,环评文件审批一律实施“网上办”“一次办”。

此复函已经扈万泰副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寄给市政协提案委和我局,以便进一步改进我局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