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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753号提案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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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规资函〔2020〕1550号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市政协五届

三次会议第0753号提案的复函

鲍雪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建筑规划实施相结合的建议》(第0753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文化旅游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遵照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关于历史文化相关工作的要求和指示,我市持续对历史文化资源挖掘、保护和利用进行深入研究,对历史文化名城的内涵和特征有了更加全面、深刻的认识,初步建立了从被动保护到主动保护的可持续发展保护体系,逐步走上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市发展建设有机融合,历史风貌特征与现代城市文明交相辉映的发展道路。

我市是1986年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批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其筑城3000年,定名800年,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和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广泛分布着传统巴渝、明清移民、开埠建市、抗战陪都、西南大区等5类不同历史时期和风貌特征的文化遗产,现有9个历史文化街区、22个主城区传统风貌区;23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30个市级历史文化名镇;1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45个市级历史文化名村、110个中国传统村落;25908处不可移动文物、519处历史建筑;世界文化遗产大足石刻和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涪陵白鹤梁、合川钓鱼城;世界自然遗产武隆喀斯特及南川金佛山、世界自然遗产预备名录奉节天坑地缝;36个风景名胜区、1004株古树名木;7类主题遗产;以及4110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您的提案针对我市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和城市建筑、景区开发建设研究深入、剖析深刻,指出了当前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同时给出了具体的对策和建议,既切合实际,又具操作意义,为我们的工作提出了行之有效的建议。我们目前也正从以下多个方面予以推进落实。

一、建立覆盖全域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管理体制机制

一是建立起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市、区县(自治县)、镇(乡)的三级管理体制,强化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提高保护效率。成立了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作为我市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议事机构,主要对全市历史文化保护重大事项、重要规划以及重要遗产申报进行论证、协调、审议和决策,全面推进重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市名城委下设办公室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具体组织运行。各区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落实专职人员,落实保护工作管理到位。对于涉及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区、名镇名村的区(县)政府,要求设立保护专管机构,落实专门工作人员,负责保护管理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各部门和区县政府之间的保护联动机制。规划和自然资源、文化和旅游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消防、水利、民宗等各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之间建立了信息通报、工作调度、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和重点项目现场工作例会制度,统筹发挥各自职责。三是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工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重庆市规划院专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研究所,市文化旅游委成立了重庆市历史文化遗产研究院,重庆大学成立了历史文化保护教研室,市规划学会成立了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同时加强设计、施工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壮大传统建筑工匠队伍,进一步提升历史建筑、传统建筑的修复建设品质,充分发挥各研究机构、大专院校、技术企业、专家学者的技术支撑作用。此外,对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意识逐步提高,从少数专业人士延伸到广大热心群众,从“被动保护”发展到“主动保护”,各种社会力量和学术组织主动介入名城保护工作。

二、制定适应重庆城市特点的法规体系和技术标准

一是实行“全市所有空间均有规划管控,所有项目均有法规遵循”的规划管控。新版《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全面提升规划管理的科学性和刚性,加强了对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力度;《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已经于2018年9月1日正式颁布施行,是首部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涵盖了名城规划管理的全部范畴,共7章65条,立足解决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的“职能分工、全民参与、保护规划、督促修缮、活化利用”五大问题。同时,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技术规范纳入《重庆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明确了山地城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范围的划定方法,历史建筑保护修缮技术要点等内容。二是制定适应山地城市特征的地方技术标准和规范。出台了《重庆市划定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暂行规定》《重庆市城乡规划历史文化特色保护规划导则(试行)》《重庆市特色公共空间规划设计导则(试行)》《重庆市历史建筑和重要传统风貌街巷现状测绘成果标准》,正研究起草《重庆市历史建筑修复建设管理办法》等等。为保护工作提供了法规制度保障,形成了全社会多部门联动,依法依规施行保护的良好局面。

三、建立保护传承、创新发展的历史文化保护规划体系

一是深化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研究。邀请国内大师、院士等高水平团队搭建重庆名城研究专项平台,围绕历史文化保护研究领域,借鉴各地先进经验,紧密结合重庆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发展实践中的重大问题,重点研究名城保护的理论、方法、标准、措施、路径等。开展重庆历史人文核心区价值体系研究,高水平挖掘、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重庆特色资源与历史文脉。二是加强规划引领作用,实现保护规划全覆盖。我市于1991年、1996年、2005年编制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其中的主要内容纳入历版《重庆市城乡(市)总体规划》。2015年经市政府批准的《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重庆市传统风貌保护与利用规划》提出了真实性、整体性、延续性的保护原则,将传承历史文脉,彰显传统风貌,不断增强重庆历史文化名城魅力作为名城的保护目标;提出了分层分片控制、分级分类保护、突出地方特色、强调永续利用的理念进行规划管理。实现全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传统风貌区的保护规划全覆盖。同时,现正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新要求,同步新编、修编一批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规划,切实加强保护传承。

四、建立整体谋划与重点项目并行推进的实施体系,打造品牌项目

每年度拟定印发以实施为主的《重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要点》,稳步推动主城区重点传统风貌街区保护修缮工作。制定按照“一年抓抢救、两年有亮点、三年显成效、五年成格局”的工作要求,明确细化全市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目标任务的《重庆市关于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规划和实施工作的意见》,建设“山水、人文、城市”三位一体,彰显“山魂之雄、水韵之灵、人文之美”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计划到2022年,实施呈现有历史的城市、有特色的乡村、有情怀的街巷、有记忆的步道、有故事的建筑、有文化的环境,增加重庆的书卷气、翰墨香,让近者悦、远者来。

打造以渝中半岛为集中展示的重庆历史人文中心;加强推进两江四岸核心区治理提升“一号工程”、大田湾—文化宫—大礼堂文化风貌片区保护提升“二号工程”等重点项目;着力打造重庆“山城步道”特色品牌,将其塑造为方便市民出行、丰富市民生活、传承城市人文、彰显山水特色的重要空间载体;深入开展十八梯、金刚碑、慈云寺—米市街—龙门浩、磁器口等重点传统风貌街区保护利用实施,加快首开区的建设开放;传承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文脉,保护修缮历史建筑和重点文物,加强城市有机更新;整体提升重庆地域特色的洪崖洞、李子坝等网红景点安全消防、公共服务和公共交通服务能力。

五、推进文旅融合,助力乡村振兴

持续指导各区县(自治县)加快促进乡村文化与旅游、农业、生态、扶贫结合,精心打造一批特色乡村文化旅游品牌,依托丰富的乡村资源,聚焦深度贫困乡镇,以“巴渝民宿”为载体,逐步探索形成“保护农房、共建共享、文旅融合、社会参与”的发展模式,唤醒沉睡的乡村资源要素,促进农房增值、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截至2019年底,城口、巫溪、彭水、酉阳、石柱等5个国家级贫困区县建成7个扶贫民宿示范点,改造房屋100栋、客房759间,共计3.83万平方米,累计接待游客3.3万人次,客房收入162万元,餐饮及农特产品收入167万元,联营贫困户年均增收4.5万元,有了稳定收入的贫困户陆续实现脱贫。

在指导乡村示范项目方面,依托乡村独特文化资源和文化特色,大力推动乡村文化资源开发。通过遴选,指导部分区县率先推进一批乡村示范项目,如九龙坡区含谷镇寨山坪村、巴南区天星寺镇芙蓉村、酉阳县酉水河镇河湾村等历史文化名村保护修缮利用工程,积极发展乡村旅游,有序推进名村内历史建筑和文物的保护修缮利用。积极组织申报中国传统村落,推动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建设14个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市级示范点;同时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提档升级乡村文化旅游品质。力争到2022年,建设一批乡村文化旅游重点项目,打造乡村文化乐园,建成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名村。

此复函已经扈万泰副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寄给市政协提案委和我局,以便进一步改进我局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