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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663号提案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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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规资函〔2020〕1559号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市政协五届

三次会议第0663号提案的函

曹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老旧小区电梯安装的建议》(第0063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市场监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提出“尽快出台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补助政策、充分发挥社区和物业管理部门的协调作用、提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方案设计水平”建议,有利于推动符合条件的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进程,提高居住品质,我局十分支持和赞同。

一、基本情况

随着社会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老旧小区居民出行不便的情况日益突显,群众对增设电梯的呼声也日渐强烈,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已成为一项关乎民生的工程。

为完善老旧住宅使用功能,改善居住条件,方便居民出行,推动城市更新,2017年6月8日,市政府办公厅出台《重庆市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办发〔2017〕76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本着高效、便民原则,破解了我市老旧住宅增设电梯面临的三大难题:无审批依据、业主意见难协调、往返于多个部门办事。《办法》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正式出台后,办理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有法可依,老百姓申请不再无门,政府部门审批不再无据;《办法》中规定因增设电梯而增加的建筑面积属于本单元业主共同所有(楼栋未分单元的,为本栋业主共同所有),明确增设电梯后,不再调整各分户业主的产权面积,大大降低协调难度;《办法》中规定对增设电梯的施工图审查实行 “一站式”会审制度,使申请人免于多部门跑路。同时,通过提前公示、简化审批流程等举措,大幅减轻群众负担。

二、执行情况

在《办法》出台后,我市各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加强安全监管,全力推动此项工作开展。目前,渝中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北碚区、万盛区、垫江县等区(县)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还出台了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实施主体、实施条件、审批流程、资金筹集、补助标准等,对推动该项民生工作起到了积极有效的推动作用。

经统计,截至2019年底,全市共增设电梯1500余台,明显改善了老旧住宅小区的生活质量,提升了居民的幸福指数。

三、存在问题

正如委员提案中指出的,目前我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存在以下问题:

(一)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缺少财政补助。《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增设电梯产生的施工、使用、保养、维修、更新等费用,鼓励业主自筹资金解决。自筹资金不足的,经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可以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含房改房的住房公共维修基金)”。在审批过程中发现,某些老旧住宅无主体责任单位、无物管公司、无业主委员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因业主意见不一致而无法使用或根本没有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导致老百姓加装电梯经济负担重。目前,全市出台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补贴政策的区县不多,仅有渝北、渝中、北碚、九龙坡、江北等。

(二)低层住户意见难协调。在审批过程中发现,高层住户加装电梯意愿强烈,较好解决出行难问题,获益较大;而低层住户,尤其是底层住户,不使用或少于使用电梯,又改变了房屋外部环境现状,认为利益受损,或获益小,导致意愿不强、表态不明,甚或坚决反对。在收集资料、资金筹集、协调沟通等方面高低层住户矛盾突出。

(三)电梯后期维护管理难。在后期运营维护过程中发现,老旧小区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大修基金缺失,产权关系复杂,物业矛盾较大,低收入人群集中,导致在加装完成后,还要面临设施维护、运行费用分摊、后续管理投入等诸多问题。

四、工作打算

《办法》为暂行文件,出台至今已2年有余,依照《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即将对《办法》进行修订。对目前反映出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评估,在修订中予以优化完善。涉及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职责的,我局将在《办法》修订的过程中予以落实;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将其意见在《办法》修订的过中予以合理采纳。

(一)研究制定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财政补助政策

建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研究出台加装电梯与完善物业管理的实施方案,各区(县)政府依据自身财政实力,建立老旧房屋安装电梯补贴制度,减轻老百姓筹集资金压力。强化加装电梯的组织、协调,对加装电梯的出资标准、办理程序等进行宣传引导,多渠道、全方位调动群众积极性,使广大业主都能了解增设电梯相关政策及工作流程。

同时,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加大对区县老旧小区等项目的包装指导力度,支持各区县在符合条件的基础上申报相关项目,减轻区县资金压力。建议各区县按照老旧小区改造“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领、各方支持”的方式统筹抓好“居民出一点、社会支持一点、财政补助一点”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有效推动老旧小区改造。

(二)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和物业管理部门的协调作用

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居民自治。自行协调难以统一意见的情况下,充分发挥社区和物业管理部门的协调作用,建设、维护资金采取“差异化”分摊机制,业主异议可采取受益业主对受损业主适当补偿机制,充分发挥居民的积极性和自治能力,做好加装电梯前期的沟通协调工作,化解高、低层住户的矛盾。参照国内其他城市和本市目前切实有效的做法,由属地镇街负责统筹增设电梯相关工作,负责接收申请、资料审查、组织公示、组织部门会审和组织工程验收工作。

(三)建立运行维护机制,加强电梯后期使用维护管理

建议电梯安装投用后,将电梯的运行、保养、维护和维修进行移交,实现集中管理。有物业服务公司的小区,移交给物业服务公司管理;无物业服务公司的小区,移交给属地镇街管理,保障电梯运行维护工作长期稳定有序。同时,建议将维修费用参照大修基金管理方式设立专户管理制度,根据事权原则,由区县政府研究论证,并按专户管理制度处理,市级部门将做好指导、配合。

(四)出台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方案设计导则,提升设计水平

我局将总结审批过程中遇到的设计问题,委托专业设计机构,研究制定《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方案设计导则》,引导老旧住宅加装电梯设计单位提升方案设计水平,在保证安全、使用功能的同时,尽可能降低加装电梯对低层业主房屋通风、采光造成的影响。同时,为了让老百姓节约加装电梯的成本,实现少花钱办实事,建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设计、审图、监理单位的储备库。

此复函已经扈万泰副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寄给市政协提案委和我局,以便进一步改进我局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