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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900号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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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规资函〔2020〕1579号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市政协五届

三次会议第0900号的函

谭厚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第0900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市住房城乡建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规划用地审批改革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紧贴实际,相关建议也具有参考意义。规划用地审批改革工作为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由市住房城乡建委整体统筹,我局主要负责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以及工程规划许可阶段相关工作。我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市住房城乡建委印发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8﹞43号),同时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  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制定印发了《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19〕35号),深入推进规划用地审批各项工作。

一、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间

您在提案中提出要简化流程,推行承诺告知制。一是按照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作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图以及施工许可的前置环节。针对部分正在办理的前置材料可采用承诺的形式进行容缺办理,对规划设计条件和《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之外规定的无障碍设施等设计内容已纳入承诺许可范畴。但因同一指标体系下可能设计不同高度、形态的规划设计方案,其中涉及的建筑间距退让、建筑高度、建筑规模等属于强制性指标,若承诺许可后,具体方案与强制性指标内容不符,将导致已核发的工程规划许可产生颠覆性意见,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现阶段不宜采用告知承诺制。二是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工程建设审批许可事项审查和时限,确保形成“一张蓝图”,有效提升审批时效。三是积极深化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已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流程和时限再次优化,工业仓储项目在领取土地出让合同同步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面对今年疫情的特殊情况,针对应急(防疫)抢险类项目可按“先建后补”的方式办理相关规划手续,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

二、完善“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

您在提案中提出要加快实现“多规合一”。我局持续完善“多规合一”“一张蓝图”。完善主城区“一张蓝图”,已整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规划及综合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历史文化等50余类空间规划、200余个空间数据图层。

一是完善“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建设。平台运维工作,完善“一张蓝图”共享、城市运行监测评估、项目策划生成等功能,支撑行政审批改革;建立并不断完善市区(县)两级政府投资项目、社会投资项目的策划生成业务模型,保障全市各级部门参与;强化平台协同能力,将节能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区域整体性评价成果纳入多规合一业务系统平台应用,让平台更易用、好用;针对服务民生的重大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立综合分析模型,开展监测评估,提高项目生成的科学性。二是健全“多规合一”工作机制。我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出台了《重庆市“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工作规程》,进一步明确各市级部门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工作内容和考核办法,保障我市项目策划生成等工作常态化开展。三是项目空间统筹工作不断深化。我局会同相关市级部门努力推进各类项目空间统筹试点工作,项目空间统筹范围从政府投资项目拓展到社会投资项目,从市级延伸到区级,基本实现全市范围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全面推进建设项目策划生成。我局组建专职技术团队,按照“边探索、边开展、边完善”的思路,全面开展项目策划生成工作,目前已覆盖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社会投资项目等所有涉及空间利用的建设项目,并覆盖主城区和各区县全省域范围。

三、制定工作细则,推进区域评估

2018年11月,我局会同相关市级部门制定印发了《重庆市建设项目区域整体评价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区域整体评价。对已经区域整体评价的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审批部门可以直接依法作出审批。根据《实施细则》,各相关市级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组织制定区域整体评价标准,各区县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实施细则》尚处于试行阶段,根据市政府要求,首批在我市行政辖区内国家级、市级高新区、开发区、产业园区开展。目前各市级部门均已出台相关评价标准,但限于编制单位不足、经费未能完全落实等原因,各区县政府推进进度略有滞后。去年我局已多次协调各区县政府加快推进,各区县政府现已制定工作计划,区域整体评价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四、整合审批流程,推进“多审合一”

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积极推进建设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一是行“一体办理”。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统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实现审批一体办理、一同核发。二是实现“一次申报”。将原《建设项目预审申请表》《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整合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将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审查申请表》整合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实行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一次申报。三是做好“一并审查”。做好改革配套保障,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开展网上审批流程要素更新再造,对合并审批事项,采取网上并行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可作为原用地预审意见作为发改委可行性研究或核准批复的要件有序推进项目落实。

五、探索建立机制,促进“多测合一”

2018年8月,原市规划局、原市国土房管局联合印发了《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多测合一实施办法(试行)》(渝规发﹝2018﹞83号),在全市推进工程竣工“多测合一”改革。我局积极推进相关工作,摸索适合本地的做法,形成了良好的探索机制。2019年下半年,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9〕25号)新要求,我局会同市住建委、市人防办等部门启动全面深化工程竣工“多测合一”改革工作。拟在竣工验收和产权登记阶段,以“统一平台、成果共享,统一标准、规范提效”为目标,在主城、近远郊区县分步实施“多测合一”深化改革,于2020年5月完成实施办法修订、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整合,于2020年6月完成成果应用管理机制和信息系统构建等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办法、标准、平台三统一,并于2020年7月1日前在主城区上线试运行,确保2021年在近远郊区县全面落地,集合全市优质测绘资源和力量,为工程建设提供专业高效精准的测绘保障服务。

六、下一步工作

一是在“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工作方面,目前还存在市级部门参与度不高、区县未能有效开展等问题。我局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持续深化相关工作,加强部门协调、沟通,促进各单位积极参与,同时通过召开培训交流会等形式加强对区县的技术指导。二是在区域性评价工作方面,我们将积极督促相关市级部门及各区县政府稳步推进区域整体评价工作,并结合试行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及区县政府、市级部门的反馈意见,不断优化完善《实施细则》,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提高审批效率。三是持续深化“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工作。我局将持续深化多审合一,逐步向审批实质性合一推进。四是持续深化“多规合一”“一张蓝图”动态维护。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持续开展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等生态控制线和各类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入库和动态更新;建立区县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审批许可等各类管理数据入库和动态更新机制,补齐区县审批数据短板,完善管理态势数据;进一步健全全市各部门数据动态更新机制,确保“多规合一”的持久合一。五是在“多测合一”工作方面,我局会同住建、人防等市级部门出台联合测绘实施办法,以“统一平台、成果共享,统一标准、规范提效”为目标,整合规划、房产、地籍、消防、人防等技术标准、成果标准和收费标准,规范测绘作业流程,建设面向全市“多测合一”的业务系统平台,实现办法、标准、平台三统一。该平台将在主城区和近远郊区县先后开通运行,集合全市优质测绘资源和力量,更好更便利地为工程建设提供专业高效精准的测绘保障服务。六是持续加强政府职能转变,持续减政放权,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力度,通过诚信信息管理、容缺受理等方式优化审批方式,强化审批监管。

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也将充分学习吸纳您提出的宝贵意见,继续大力推进“放管服”工作,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努力让重庆山水颜值更高、人文气质更佳,让重庆成为“近悦远来”的美好城市。

此复函已经扈万泰副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寄给市政协和我局,以便进一步改进我局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