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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89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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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规资函〔20211449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894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张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石柱县建设全市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基地的建议》(第0894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局历来高度重视石柱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石柱县石灰岩资源丰富,2018年按照石柱县碎石供需现状,经征求石柱县政府意见,我局代市政府起草的《重庆市建筑石料用灰岩资源开发布局方案》(渝府办发〔2018154号)在石柱县布局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21个、总设计规模800万吨/年,并设置了石柱万朝后备碎石基地。截至目前,石柱县共有建筑石料用灰岩矿21个、总设计规模560万吨/年。2018年以来,经石柱县政府来函申请,我局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石柱县下达采矿权出让项目计划6个、其中建筑石料用灰岩矿4个、铅锌矿1个、建筑砂岩1个,有力地推动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我局全力支持石柱县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基地建设

为充分发挥石柱县石灰岩资源优势,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效益,促进当地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我局依法依规全力支持石柱县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基地建设:

(一)鉴于渝府办发〔2018154号规划期到期,石柱县建筑石料用灰岩双控指标应根据石柱县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进行充分论证,在确保供需平衡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全市“十四五”矿产资源规划要求,纳入石柱县“十四五”矿产资源规划,并按照相关程序报批。我局将积极指导石柱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做好建筑石料用灰岩生产规模指标论证,分步推进矿山设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科学合理的编制石柱县“十四五”矿产资源规划,妥善解决石柱县建筑石料用灰岩规模和数量的指标控制问题。

(二)积极指导石柱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按照城镇建设用地纳入石柱县城镇开发边界,统筹使用建设用地指标,分阶段分时序合理论证、布局新增建设用地的原则,加快编制石柱县国土空间规划、工业园区规划并按程序报批,明确矿区选址布局、矿山设置规模、建设用地需求、园区空间布局、产业发展方向等具体内容,妥善解决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基地用地空间问题。

此答复函已经扈万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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