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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46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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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规资函〔20211452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

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46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刘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的建议》(第0416号)收悉,与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文化旅游委共同研究办理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们研究认为,您提出的关于制定《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的建议,对于提升全民保护意识、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法律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可持续保护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镇名村保护条例》实施基本情况

201891日,《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镇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对我市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条例》施行至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工作,陈敏尔书记指出,要增强文化自信,强化责任担当,以更高的站位和标准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唐良智市长要求,要以对历史的敬畏感、责任感、延续城市文脉,留住城市记忆,切实把重庆这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好。市人大、市政协多次关心指导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全市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规定,依法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各项保护工作,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初步形成政府分级管理、部门联动保障、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保护体制机制。但也存在监督问责力度不够,认识不到位,保护内容不系统完整,保护方式不科学等问题,需在保护实践中逐步予以完善。

二、《条例》配套文件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条例》施行以来,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相继出台或者开展相关配套文件的制定和研究工作。一是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规划实施工作的意见》,制定了26项重要任务,194项重点项目,对我市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安排。二是制定了系列配套文件,如:《重庆市历史建筑修复建设管理办法》《重庆市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工作联动机制》《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标志设置指引》《历史建筑保护责任告知书》《历史建筑预先保护通知书》等。三是开展了相关技术标准和研究。我局开展了《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重庆市历史建筑活化利用管理机制研究》《重庆市历史建筑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机制研究》等研究,市住房城乡建委开展了《历史建筑修复建设技术导则》等技术标准制定。四是各区县政府开展历史建筑保护修缮资金补偿标准制定。

三、磁器口历史文化街区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情况

关于您提到的磁器历史文化街区,针对居民房屋修缮、传统风貌建筑保护等实施中的具体应对措施,我们会同有关部门结合修订《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完善与历史文化名城和传统风貌保护相关的规划管理特殊技术规定。并制定了《重庆市历史建筑和重要传统风貌街巷现状测绘成果标准》、传统风貌规划设计导则、城市紫线划定技术导则,为保护工作提供技术标准支撑。

同时,为解决对街区业态管控、保护利用针对性不强、约束性不明确等问题,我们于2019年对磁器口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进行了修编,已于20204月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目前,我局大力支持并积极推动沙区政府针对磁器口片区业态提档升级、环境品质提升而开展的磁童路立面整治暨景观风貌改造提升磁器口横街建筑风貌提升与景观环境整治,以及磁器口歌乐山大景区整体提升等相关工作。

四、关于《条例》后续立法的工作安排

目前,我们还将继续开展《条例》的一系列后续立法工作,如今年准备制定出台《重庆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传统风貌区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重庆市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重庆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导则》等一系列法规文件,逐步完善《条例》的后续立法工作。针对您提到的《条例》实施细则,因为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机构合并后,《条例》的相关表述及内容可能会随着上位法律法规的调整,进行修订。我们认为目前开展细则的制定工作条件尚不成熟,我们将密切跟踪相关情况,根据管理需要适时开展相关后续立法工作,有针对性的解决相关问题。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落实您的建议,继续完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相关实施细则制定工作,强化法律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设定法律责任,明确法律责任追究主体。更好的保护和利用好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延续历史文脉,彰显山水之城、美丽之地的独特魅力,把重庆建设成为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典范。

此复函已经扈万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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