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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84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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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必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嘉陵江索道复建主体的建议》(第0844号)收悉。经与市国资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嘉陵江索道选址复建事宜,近年来,结合嘉陵江通航要求、两岸文化景点分布、旅游线路打造及交通基础设施情况,综合考虑“两江四岸”治理提升要求,系统分析嘉陵江朝天门至井口段岸线的地形条件、过江通道及用地等条件,开展了多轮选址论证工作。在选址过程中,得到了索道公司大力支持和配合。

我局认为,索道公司作为嘉陵江索道复建主体优势突出:一是索道公司作为原嘉陵江索道的被拆迁人,在嘉陵江索道拆除前已按照市政府要求做了相关复建准备;二是索道公司为推进嘉陵江索道复建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三是索道公司作为交开投下属企业,更能保证索道交通与旅游功能的融合;四是索道公司作为复建主体,更能实现文化遗产保护并避免恶性竞争。

2018年,市住建委牵头制定了《重庆市主城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实施方案》,在《实施方案》任务分解中,将市城投集团下属的园投集团作为嘉陵江索道建设主体,且园投集团已取得市发改委出具的嘉陵江索道建设开展前期工作的函和项目代码。这与索道公司作为嘉陵江索道复建主体相冲突。

为此,我局于2021518日组织召开嘉陵江索道复建主体资格研究会。会上,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及渝中区政府、江北区政府等部门和政府对索道公司作为嘉陵江索道复建主体单位没有异议。会后,我局又分别征求了市住建委和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嘉陵江索道复建主体的书面意见(附件1)。

发展改革委于2021525日回函明确,按照市政府相关要求,嘉陵江索道不再原位重建,园投集团作为嘉陵江索道建设主体的提法已不成立(附件2)。截止目前,市住建委未书面回函,电话答复“园投集团不再推进嘉陵江索道建设选址工作”。后续,我局将继续与市住建委沟通,其书面意见返回后,将立即转交代表。

2021年市政府下发《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动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渝府发20214号)》,明确“复建嘉陵江索道”牵头部门为市住建委、责任单位为交开投集团。索道公司作为交开投集团下属单位,是嘉陵江索道复建的最佳主体。下一步,请索道公司与市住建委沟通,做好嘉陵江索道复建选址工作,我局将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此复函已经扈万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