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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25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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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规资函〔20231520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市届人大次会议第0257

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杨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农村土地入市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第0257号)收悉。经与市农业农村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我国土地制度的重大变革,事关农民切身利益,涉及各方面利益的重大调整。您在加快推动农村土地入市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中提出健全土地入市管理制度、制定入市交易规则、建立城乡统一交易平台,对于局组织指导试点区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激活农村土地资源要素,保障乡村振兴项目用地具有强的指导意义

20229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强调要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严格条件、规范程序,探索解决改革中的深层次问题。同年11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意见》(厅字〔202234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实际选择入市需求集中、工作基础好、土地管理水平高的县(市、区、旗),用两年左右时间深化试点工作,试点县(市、区、旗)具体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省份县(市、区、旗)数量的10%,做到稳妥可控。

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自然资办函〔2023364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我市大足区、巴南区、南川区、铜梁区、潼南区、梁平区6个区纳入入市试点区。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试点区围绕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约束和用途管制、明确土地用途和用地方式、建立开发利用监管机制、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等8个方面开展全面探索,也可因地制宜选择其中若干方面进行重点探索。

目前,我局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指导试点区制定入市工作方案及配套制度,明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准备、价格评估、入市方案、入市核对、公开交易、签订合同、产权登记等各环节相关内容,规范入市程序二是初步拟订了入市交易规则,明确入市交易方案制定、交易公告发布、价款缴纳和成交确定等事项。工业、商业、旅游、娱乐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三是依托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搭建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平台,完成了入市项目信息发布和在线交易功能建设,建立了市场交易服务机制,引导市场主体进场交易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结合您所提的意见建议,指导试点区稳妥有序推进入市试点工作,推动产业项目落地,壮大集体经济组织,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此答复函已经扈万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