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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27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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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规资函〔20231517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272

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张益敏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出台高山避暑休闲产业专项实施细则的建议》(第0272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感谢代表对重庆市高山避暑休闲产业发展的关心,并就出台相关管理实施细则提出宝贵意见。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支持綦江区在具备条件的区域依法依规适度开展高山避暑休闲产业建设。《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中提到,要因地制宜发展气候经济、山上经济在严格保护基础上,优先选取部分1100米高程以上,气候宜人、环境影响可控、建设条件适宜的中山地区,适度发展高品质生态旅游和高山型、幽谷型、溪流型等消暑纳凉项目綦江区具备相关条件,属于可以适度开展高山避暑休闲产业建设的区域。《重庆市避暑休闲地产规划》将綦江区古剑山丁山湖天台山片区列为了重庆市避暑休闲地产可建设片区。2021年开展的重庆市高山康养和避暑产业专项规划研究》进一步将綦江区横山、石角片区认定为避暑产业的优先发展片区。

对于代表所提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相关市级职能部门配合,以《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版)》为基础,尽快出台高山避暑休闲地产设计和审批专项实施细则。”的建议,我局近年在度假居住区配套设施规划标准方面展开了积极探索。组织编制了《重庆市避暑休闲地产规划》(下简称《规划》),开展了《重庆市高山康养和避暑产业专项规划研究(下简称《研究》)印发了《重庆市避暑休闲地产选址和配套设施规划指导意见》(下简称《意见》),特别就代表提出的高山避暑产业时令性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设置不合理、淡季易闲置等突出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并提出了系列对策建议。如《规划》中指出各地可“依托场镇和景区建设,采用“固定+临时”的配套形式,设置临时停车场、流动医院、临时菜市场等临时设施”。《研究》提出“由于避暑地产具有季节性特点,根据集约用地原则,中心城区以外的区县避暑休闲地产中的住宅建筑停车位配建标准按保障性住房标准执行(0.8车位/户),地面停车位数量不得超过其配建停车位数量的30%”。《意见》也提到“避暑休闲设施可利用集体建设用地规划实施”、“修建的配套设施应在高峰时段满足规划功能的使用需求,其他时段可合理地作为其他功能临时使用。”

2022下半年市领导对我局下达了关于积极配合避暑休闲地产发展的重要指示,我局庚即在《规划》《研究》和《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全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启动编制升级版避暑规划加强引导和管控我市避暑休闲地产未来发展;同时积极配合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加快编制和出台避暑休闲地产建设指引相关文件,进一步对代表提出的高山避暑休闲地产设计和审批专项实施进行指导和规范。

此答复函已经扈万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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