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28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渝规资函〔2023〕1585号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280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黄春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住宅小区电梯医疗急救通行能力的建议》(第0280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情况
为解决老旧住宅楼栋居民出行不便的问题,我市于2017年6月8日出台了《重庆市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办发〔2017〕76号,以下简称《办法》),对适用范围、申请主体、审批条件、办理流程、产权归属、管理主体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办法》施行以来,我市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约0.89万台,电梯规格多为800公斤或630公斤,对应的轿厢尺寸分别为1.4米×1.35米和1.3米×1.25米,的确存在您提出的难以满足纵深式安放标准医疗转运担架的情况。
经调研广州、珠海、厦门、成都等城市,其老旧住宅增设的电梯尺寸与我市相近,均难以满足1.8米转运担架的进出。经咨询讨论,各个城市未对加装电梯的轿厢尺寸进行强制性规定的原因大致相同,一是老旧住宅区域通常建筑密度较高,楼栋之间距离较近,能用于增设电梯的空间受限,同时为满足消防安全,进一步压缩了可用于增设电梯的空间;二是增设电梯或多或少会对底层房屋通风、采光、日照会产生一定影响,低区住户不希望轿厢尺寸过大;三是降低加装电梯的经济门槛,减轻群众负担。
二、建设项目中涉及电梯审查情况
按照《重庆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管理技术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在建设工程项目审批阶段,重点对项目的建筑功能、规划指标、建筑退距、建筑风貌、配套设施等进行审查、许可。建筑电梯的尺寸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根据《住宅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无障碍设计规范》等国家标准开展施工图设计,确定电梯尺寸,经建设主管部门审查或备案后实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将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在老旧住宅增设电梯项目审查中,鼓励和倡导具备增设医疗电梯条件的单元(楼栋),在加装电梯时选择加装医疗电梯。同时,积极与住建部门沟通,建议其根据我市实际,研究论证新建住宅电梯设置为能够满足医疗转运的可行性,提升我市住宅小区电梯医疗急救通行能力。
此答复函已经扈万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