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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54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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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规资2024446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市届人大次会议第0549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潘晓江代表:

提出的《关于将涪陵区纳入我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试点区县的建议(第0549)收悉。经与市农业农村委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提出“将涪陵区纳入我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试点区县”的建议对于深化我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组织、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党中央高度重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事关农民切身利益,涉及各方面利益的重大调整,必须审慎稳妥推进。按照国家统一部署,20233月,自然资源部印发《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大足区、巴南区、南川区、铜梁区、潼南区、梁平区等6个区纳入入市试点,试点期限为两年。目前,入市试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不宜再申请扩大试点范围。

深化入市试点以来,我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等相关市级部门,建立入市市级协调机制,搭建了入市交易平台,制定印发重庆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规则(试行)》(渝规资规范20238),指导试点区围绕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约束和用途管制、明确土地用途和用地方式等方面积极探索,有效激活了农村土地资源要素,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截至目前,6个试点区已完成入市交易10宗、约135亩,总价款5251万元。

近年来,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巴渝和美乡村建设的有关要求,我局积极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农转用手续办理,助推乡村产业项目落地。一是提升村庄规划实用性。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庄规划编制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12号)《重庆市农民参与乡村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乡振发〔202339)等文件,规范过渡时期村庄规划编制审批,强化农民主体地位,涪陵区江北街道二渡村村庄规划已完成编制入库。二是做好农转用手续办理。2023年,全市200余个农村产业项目以实施村规划建设方式办理了农用地转用手续,新增建设用地2696亩,切实保障了农村产业项目用地。

对于您提出“将涪陵区纳入我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试点区县”的建议,我局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待本轮深化入市试点结束后,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指导涪陵区有序推进入市工作。在此期间,涪陵区乡村产业项目用地,可以根据《土地管理法》六十条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3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施细则〉的通知》(渝规资〔202253号)有关规定,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用地,也可以通过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兴办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

此答复函已经扈万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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