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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6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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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规资2024465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市届人大次会议第0164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复函

陈清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彭水自治县乡镇通三级公路建设用地的建议》(第0164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彭水县规划用地要素保障工作,您提出支持彭水县乡镇通三级公路建设用地条件,帮助解决因纳入“三区三线”的公路项目廊道与实际用地红线存在差异问题具体建议,对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用地管理水平的提升有很好的借鉴作用和现实意义。近年来,我保障彭水县规划用地要素方面主要以下工作

一、支持彭水县社会经济发展,保障建设用地需求

三年来,我审批彭水县新增建设用地427公顷,有效保障了彭酉高速公路、彭水高铁南站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彭水现代物流园一期等重大项目用地需求,为彭水县社会经济发展做好用地要素保障

二、彭水县三级公路规划保障情况

2022年,“三区三线”划定时,我局指导彭水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根据县交通局提供的拟建项目用地范围为彭水县三级公路预留了国土空间规划位置,后因项目选址、设计、施工方案等落地范围发生了调整变化,导致出现您提出的彭水县三级公路项目廊道与实际用地红线存在差异问题。以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平安至鹿鸣道路项目为例,在“三区三线”划定及彭水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时,我局为该项目提前预留国土空间规划位置,避让了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不占用最新编制的自然保护区,保障了项目用地规划空间20239,县交通局对该项目拟建设线路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导致项目不符合当前用地政策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积极跟踪协调推进自然保护区审批进度。

目前,彭水县已将最新编制的自然保护区报送国家林草局审批市林业局积极协调国家林草局推进审批进度,我局将会同市林业局及时跟进,力争尽快获批。

指导解决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问题

针对彭水县三级公路用地位置调整后出现部分项目用地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问题我局指导彭水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根据《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实施管理的通知》(渝规资2023323规定确实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内有限人为活动认定,解决项目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问题。

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方案避让永久基本农田

根据现行用地政策,除国家级项目和省级高速公路项目外,其余项目不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我局将指导彭水县规划自然资源局会同县交通对项目建设线路进一步优化,有效避让永久基本农田。

建议按照农村道路管理。

建议彭水县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农村道路管理,在不占用自然保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的情况下,落实耕地年度进出平衡后开展项目建设,无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此答复函已经扈万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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