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 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221号提案答复的函
伍咏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因地制宜开展耕地保护工作的建议》(第1221号建议)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林业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因地制宜优化目标管控
2024年度市级对区县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规则明确,综合考虑国家批准实施的生态退耕、自然灾害损毁难以复耕等情形,在耕地保护目标年度考核时予以加回,不影响耕地保有量等耕地保护任务的完成。我局会同市林业局积极向国家争取政策支持,2025年1月,自然资源部和国家林草局印发了支持重庆开展统筹协调耕林空间试点的意见,目前我们正稳步推进试点工作,并加强与国家部委沟通汇报。经初步获悉,自然资源部正在优化完善耕地认定标准和国土变更调查规则,将耕作层作为耕地认定的重要依据。我局将根据自然资源部制定的最新调查标准和规则做好2025年国土变更调查相关工作。
二、关于统筹安排耕地保护专项资金
2024年市财政局安排市规划自然资源部门预算2.03亿元,用于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购买、市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耕地保护奖补资金。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1.7亿元、农机购置补贴1亿元、种粮大户补贴0.85亿元,全部足额及时发放;安排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51.4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安排专项资金800万元用于“非粮化”问题整改复耕。区县可按照预算有关要求,统筹安排耕地保护专项资金。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按照省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有关要求,积极落实专项经费,抓好耕地保护相关资金落实保障;会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强化资金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涉农资金支持耕地保护工作,争取超长期国债、创新投融资模式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对区县有关工作的指导督促。
三、关于指导各区县建立健全耕地管护利用机制
市农业农村委将进一步建立耕地种植用途监测体系,探索制定基本农作物目录,保障耕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抓好撂荒耕地线索排查,因地制宜推进复耕复种。制定现状耕地内经果林过渡期指导意见,结合区县产业实际、农作物生命周期,逐步恢复粮食作物优先种植。严格按照《关于印发2024年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4〕77号)等文件要求,指导区县实事求是按程序做好涉农补贴兑付工作。
此复函已经扈万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