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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 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387号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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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先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南川打造金佛山“178”环线艺术写生研学基地的建议》(第0387号)收悉。经研究办理,为在南川金佛山“178”环线打造艺术写生研学基地提供用地保障事项已解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规划支持事项

为支持乡村产业落地,赋能乡村文化旅游产业,我局指导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科学编制《南川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52035年)》,明确“充分挖掘南部乡村旅游资源”的规划策略,借力临金佛山的区位、生态和客源优势,联动周边乡镇打造梯田景观、民宿度假、田园游乐、艺术村落等乡村体验,构建金佛山南部乡村旅游带。支持各类乡村建设项目因地制宜编制全域全要素村庄规划或项目式村庄规划,为乡村建设项目用地提供规划依据。

二、关于用地保障事项

为支持巴渝和美乡村建设,着力打造城乡融合乡村振兴示范区,我局牵头印发《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施细则》(渝规资〔202253号),对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所需的教育、科研、商业等项目用地进行了规范。

一是关于使用建设用地相关情形。属于修建永久性设施建设用地的,依法按建设用地管理。若南川金佛山美术写生研学基地项目涉及教育、科研、文化(美术馆)等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获得土地,鼓励可以使用划拨用地的公共服务项目有偿使用国有建设用地。若涉及经营性的商业、教育、科研、文化等类型,须采取有偿使用方式获得土地。支持市场主体之间通过转让、出租方式获得土地。

二是按原地类或农用地管理,不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形。若南川金佛山美术写生研学基地项目涉及以下类型,可按原地类认定和管理:(1)经主管部门认定为仅在年度内特定旅游季节使用土地的乡村旅游停车设施,在相关设施不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破坏生态与景观环境、不影响地质安全、不影响农业种植、不硬化地面、不建设永久设施的前提下,可不征收(收回)、不转用,按现用途管理,使用完成后及时恢复种植条件。(2)对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的特定功能区,使用未利用地的,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固化地面的前提下,可按原地类管理。

此答复函已经扈万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域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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