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66604/2025-30102 | [ 发文字号 ] | 渝规资议〔2025〕503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8-05 | [ 发布日期 ] | 2025-08-05 |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760号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许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落实“小县大城”试点工作相关政策文件的建议》(第0760号)收悉。经与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重庆市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重庆市“小县大城”“强镇带村”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丰都县等7个区县和涪陵区新妙镇等14个乡镇为“小县大城”“强镇带村”试点单位。各区县、乡镇开展试点工作既有先发优势,又有无限潜力,试点的成功落地将有力畅通城乡经济循环、优化城乡发展空间。我局及相关市级部门主动作为,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切实推动以区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更高水平的城乡融合发展。
一、关于宅基地盘活。2023年1月,我局与市农业农村委共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规〔2023〕1号),鼓励各区县因地制宜利用闲置住宅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创意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以及农产品冷链、初加工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为宅基地盘活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重庆市土地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中也明确了“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前提下,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结合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环境容量、产业基础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因素,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乡村旅游等,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丰都县可依据相关政策积极开展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工作,探索宅基地市场化盘活利用的有效途径,用好用活宅基地盘活利用相关政策。
二、关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2024年12月,我局印发了《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 加快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改革工作方案》,鼓励丰都县通过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我局全力支持库区山区区县结合生态保护修复和城乡协同发展需求等谋划申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目前,丰都县暂无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入库。建议丰都县根据实施需求,积极谋划申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统筹整合重点项目和资金,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三、关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政策试点。2023年3月,自然资源部印发《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我市大足区、巴南区、南川区、铜梁区、潼南区、梁平区等6个区纳入入市试点范围,试点期限两年。目前,试点工作已于2024年底结束,自然资源部正结合各省(市)入市试点情况,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考虑到丰都县乡村振兴用地需求旺盛,基础工作扎实,入市条件成熟,下一步在推进入市改革时,我局将积极向自然资源部争取将丰都县纳入入市范围,助力丰都县加快推进“小县大城”试点工作。在此期间,丰都县可以根据《土地管理法》六十条和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3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施细则〉的通知》(渝规资〔2022〕53号)有关规定,由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或者通过入股、联营方式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保障项目落地,助力乡村振兴。
四、关于加快落实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资金倾斜和支持。自2008年市政府办公厅《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金土工程实施意见》(渝办发〔2008〕87号)实施以来,全市共对17万余名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实施了避险搬迁,使其远离地质灾害威胁。市级补助标准经市政府同意多次提高,从2000元/人提高到15000元/人,极大地提高了群众积极性,有效助推部分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群众到县城买房落户,推进了农村人口向县城集聚。丰都县可按要求继续推进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实施,积极动员地质灾害影响范围内居民搬迁至城镇,促进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
五、关于自然保护区搬迁资金倾斜和支持。市林业局积极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指导丰都县对县域内南天湖市级自然保护区、龙河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存在的划定不科学、空间重叠以及行政村或人口密集区域等情况进行了优化调整,形成保护和开发协调并进的有利局面,为丰都县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试点“小县大城”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积极对接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了解自然保护区生态搬迁相关政策,各部门也分别对接国家有关部委(局),均表示暂无自然保护区生态搬迁的相关支持政策,中央财政预算方面也没有单独的资金投入,主体责任仍在地方人民政府。后续我们将持续关注,了解有关部门涉及生态搬迁相关政策,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搬迁行业指导。
六、关于水源地保护搬迁资金倾斜和支持。截至2025年1月,丰都县共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58个。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指导丰都县有序开展弹子台水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及57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压实责任推动丰都县全面完成重庆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回头看”专项行动61个问题整改,指导丰都县申请2388万元水污染防治中央资金用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目前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完成率达100%。经了解,目前暂无中央资金支持水源地保护区内原住民搬迁的相关政策,后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丰都县新增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的技术指导,推动做好前期水源水质监测,组织专家实地复核勘查水源地,确保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合理规范。同时我们也将持续关注,了解有关部门涉及水源地保护区内原住民搬迁的相关政策,加强水源地环境保护和监管。
此函答复已经扈万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