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66604/2025-30107 | [ 发文字号 ] | 渝规资议〔2025〕513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8-05 | [ 发布日期 ] | 2025-08-05 |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74号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刘志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耕地和基础设施用地合理互调的建议》(第0274号)收悉。经与市农业农村委共同研究,您提出的建议具有针对性和前瞻性,所提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重庆是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自然资源禀赋、地区差异较大,全市共9000余个行政村(含涉农社区),具有乡村人口普遍外流、村庄用地分布零散、乡村产业发展不均的特征。近年来,受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影响,村庄用地更显细碎,客观上造成乡村建设空间局限,乡村项目选址布局较为困难。这也正如您提出的“除了基本农田和耕地,能用作农村基础设施用地极少,修公路和农户自建房的用地非常困难。”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立足乡村发展特征,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持续强化规划统筹引领,深化乡村规划自然资源改革赋能,切实提升村庄规划质量和实效,促进乡村地区国土空间布局整体优化,保障农房、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乡村产业项目用地空间,服务巴渝和美乡村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
一、坚持规划引领,构建国土空间发展格局
我们通过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引领,统筹乡村地区空间发展需求,持续推进“市—区县—乡镇—村社”四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合理安排乡村各类设施用地布局,为乡村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空间保障。一是构建全域国土空间发展格局。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各区县国土空间分区(总体)规划中,我们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划定了“三区三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地质灾害防护线、洪涝风险控制线等底线,统筹农村水、电、气、通信等各类基础设施用地空间需求,提出城镇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优化要求,持续优化形成城乡融合、优势互补的国土空间发展格局。2024年2月,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国务院批复,6月,全市41个区县国土空间总体(分区)规划获市政府批复。二是优化乡镇国土空间发展体系。2024年12月,我们修订印发了《重庆市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以此指导区县加快构建中心镇、特色乡镇、一般乡镇的镇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结合乡镇功能定位和发展需求,明确各类设施规模和布局,引导产业、人口和要素向区县城和中心镇集聚,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和功能品质。三是迭代完善村庄分类治理。结合村庄资源禀赋和建设需求,衔接市级部门乡村投入重点,我们将全市行政村(含涉农社区)划分为重点规划、特色规划、稳定发展、自然收缩四类,将重点规划类和特色规划类作为乡村振兴发展重点,优先进行规划建设,引导人口、产业、资源相对集聚。根据村庄分类,我们印发了《重庆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及3个工作文件,以此指导区县按需编制村庄规划,保障不同乡村建设需求。2024年,指导区县新编、修编入库村庄规划706个,依据规划核发乡村规划许可25345个,为农房及乡村项目落地提供规划支撑。
二、紧扣需求导向,积极保障农房及乡村振兴项目用地
我们紧扣乡村发展需求,积极支持、充分保障宅基地、乡村产业用地和基础设施用地,积极盘活乡村存量资源,促进乡村振兴。一是灵活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和基础设施用地。我们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印发《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施细则》(渝规资〔2022〕53号),通过土地整治、复合利用、村域增减挂钩、新增安排等多种方式,指导区县用好基础设施用地支撑政策,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对于暂时无法明确具体位置和用途的乡村振兴项目,指导区县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中预留不超过村庄建设用地总量5%的机动指标,灵活保障项目空间。2024年,全市共审批农村一二三产业及基础设施等各类建设用地374宗、4245亩,服务乡村振兴。二是充分保障农村宅基地。我们联合市农业农村委印发《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渝农发〔2020〕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规〔2023〕1号)等文件,指导区县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和宅基地面积标准,在村庄规划中合理确定宅基地总规模,保障宅基地新增建设用地需求。鼓励以8—10户为起点相对集中布局宅基地,通过“小”、“微”适度集聚,引导村民相对集中居住,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目前,全市两户及两户以上农户共用一宗宅基地的农户数达到18.78万户。三是积极盘活利用乡村存量用地。我们会同市农业农村委指导区县结合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环境容量、产业基础等因素,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等措施,盘活利用乡村闲置存量资源。积极引导农村村民将闲置宅基地转让给本集体符合宅基地申请资格条件的村民建房,尽量避免新占用耕地。2024年,全市通过转让方式盘活闲置宅基地1175宗。
三、强化“多跨协同”,联动促进巴渝和美乡村建设
我们加强与市级涉农部门协同联动,与市农业农村委共同组建工作专班,强化村庄规划对巴渝和美乡村建设的统筹,协同推动乡村振兴项目规划实施,服务巴渝和美乡村建设。一是联合打造村庄规划典型示范。围绕村庄规划统筹、盘活利用存量用地、村庄规划对基础设施公服设施整体安排等重点,联合市农业农村委开展村庄规划统筹引领巴渝和美乡村建设试点,打造12个村庄规划典型案例,营造共建共治共享巴渝和美乡村的良好氛围。二是联合规范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我们会同市农业农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村民住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4〕8号),优化农房申请要件,规范办理流程,明确审核要点,建立统一办理和监管平台,切实保障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合理需求。三是联合强化乡村规划自然资源数字赋能。我们整合市级涉农部门乡村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数据,围绕乡村空间、乡村资源、乡村项目、乡村规划和乡村智理5个板块,建成涵盖80个图层、75项指标的村庄规划“一张图”,实现了“市—区(县)—乡镇—村(社)”四个层级的数据资源可视化呈现。同时加强村庄规划“一张图”与“数字三农”、“小院家”微信小程序功能衔接,着力让村庄规划“触得到、看得懂、用得着”。2024年9月,我们在全市启动试运行“渝村规”应用,数字赋能基层乡村规划管理。
四、强化改革创新,迭代出台乡村规划自然资源政策举措
我们围绕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保障等方面,坚持改革创新,系统谋划实施乡村规划自然资源改革,迭代出台政策举措,促进乡村振兴。一是谋划实施乡村规划和土地管理综合改革。聚焦乡村规划自然资源痛点难点问题,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学习借鉴其他省市经验,经过改革探索,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规划统筹和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通知》(渝规资改委发〔2024〕11号),支持区县结合实际稳妥有序开展村村挂钩、村镇挂钩,产生的增减挂钩指标优先满足当地农民新居、乡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以及乡村产业发展等用地需要。其中,我们结合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需求,细化明确零星分散单体占地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的亭、公厕、污水处理、垃圾储运、供电、供气、通讯等设施,以及对于占地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小型灌溉泵站、小型排涝泵站、高位水池等,指导区县对以上设施按照原用途管理,加快促进乡村振兴项目落地。二是谋划全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改革。为促进乡村地区空间布局整体优化,推进农田农地集中成片,我们印发《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改革工作方案》(渝规资改委发〔2024〕10号),创新制定22条政策举措。针对确实无法避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四好农村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工程,指导区县按照“总体稳定、微调优化、优进劣出”原则,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对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局部微调,为乡村基础设施项目实施预留空间用地。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继续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优化农村基础设施布局,优化乡村建设空间,更好服务巴渝和美乡村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
此答复函已经扈万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