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66604/2025-30114 | [ 发文字号 ] | 渝规资议〔2025〕530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8-05 | [ 发布日期 ] | 2025-08-05 |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76号代表 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孙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重庆市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建议》(第1076号)收悉。经与市住房城乡建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其他省市政策情况
(一)关于出台文件情况。目前国内出台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政策文件的城市有南京、苏州、泰州、东莞、钦州等。北京、烟台、珠海等城市未出台专门的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政策文件,但在城市更新工作相关文件中提及既有建筑的改造利用。正式发布的文件主要集中在市级政府,暂无省级政府发布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政策文件。
(二)关于正负面清单。梳理研究收集到的政策文件,总结得出正负清单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允许类,优先支持民生服务(养老、托育)、社区商业、文旅配套等功能;二是禁止类,严控高污染、高安全隐患、与规划冲突(如工业区改住宅)的用途调整;三是需审批类,对涉及结构安全、消防调整的复杂项目,需联合多部门审查。
二、我市现行政策
就您提到的闲置办公用房改造为医院、养老的现实需求,我局在已出台的《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重要项目规划和自然资源审批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规资发〔2022〕60号,后文简称《工作方案》)中明确,在不存在利害关系人、或是依法按程序征求利害关系人无异议、没有社会信访稳定风险的前提下,鼓励各类存量建筑转换为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实施老旧厂房更新改造的,在符合规范要求、保障安全的基础上,可以经依法批准后合理利用内部空间进行加层利用;积极支持存量工业项目转型升级发展文化创意、健康养老、科技创新。《工作方案》同时明确,按申请转型升级后的建筑类别办理规划意见,以便项目申办后续施工、消防、竣工和工商登记等手续,允许存量建筑更新改造合理转换用途。
三、下一步工作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我局已安排万州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就既有建筑改变功能相关工作开展试点研究,万州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已与区住房城乡建委进行对接,开展正负面清单管理的研究,细化管理内容和管理流程,我局将结合试点工作相关情况,会同市住房城乡建委在城市更新相关政策、机制完善过程中加以运用推广。
此答复函已经扈万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