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25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渝规资议〔2026〕624号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25号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张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大渡口区列为中心城区内涵式发展试点区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收悉。经与市经济信息委、市城市管理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关于开展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和边界外区级存量城镇建设用地盘活利用保障重点项目落地事项,深化绿色空间统筹规划改革提升城市生态品质,探索“X”类产业用地混合利用增强规划弹性事项已经采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研判,大渡口区具备开展内涵式发展的独特优势和扎实基础,对于中心城区探索超大城市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支持大渡口区在以下领域开展率先探索、先行先试。
一、关于开展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和边界外区级存量城镇建设用地盘活利用,保障重点项目落地事项
(一)将大渡口区列为分区规划年度体检评估和动态维护重点调度区。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在原有6种允许进行城镇开发边界优化的情形基础上,新增加1种情形,即“经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因城镇功能布局优化确需对城镇开发边界进行优化的”,使动态优化更加科学规范。我局高度重视大渡口区发展诉求,在分区规划年度体检评估和动态维护工作中,将大渡口区列为重点调度区,优先安排、重点推进。我局支持大渡口区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体检报告结论,综合规划实施情况和新形势新需求,在严守空间安全底线、不突破规划约束性指标、不改变规划确定的空间结构和格局的前提下,坚持正向优化标准,对分区规划进行动态维护。
(二)统筹考虑老重钢片区纳入城镇开发边界事项。老重钢片区作为大渡口区传统工业基地的核心承载区,在“腾笼换鸟”过程中面临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的现实需求。我局支持大渡口区统筹考虑老重钢片区纳入城镇开发边界事项,并积极向自然资源部汇报争取,从以下方面推动取得实质性进展:一是组织技术单位对老重钢片区现状用地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完成城镇建设用地现状调查和需求摸底工作。二是在大渡口区分区规划年度动态维护方案编制中,将老重钢片区作为重点研究区域开展专题论证。三是拟向自然资源部专题汇报老重钢片区纳入城镇开发边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争取在符合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获得政策支持。
(三)支持重点项目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按照《办法》有关规定,在确保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的前提下,对符合局部优化情形的,可按程序和审批权限对城镇开发边界进行局部优化。因此,我局支持大渡口区结合老重钢片区、钓鱼嘴片区等重点项目落地需求,在不突破扩展倍数和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前提下,依法按程序对城镇开发边界开展局部优化,通过优化调整合理引导空间布局,促进边界形态完整,有效解决重点项目空间落地的现实难题。针对老重钢片区近期重点项目的突出矛盾,我局已支持大渡口区按照“先急后缓、突出重点”原则,优先推进近期急需落地的重点项目涉及的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工作。目前重钢片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已完成社会公示、区级部门及专家审查,正在按照审批程序有序推进。
(四)支持探索城镇开发边界外存量城镇建设用地盘活利用。《办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城镇开发边界外“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启用之前已依法批准的现状城镇建设用地以及在自然资源部监管系统备案的已批准未建设土地,可按有关规定纳入城镇开发边界或作为有特定选址要求的独立城镇建设用地使用,不计入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这一政策为城镇开发边界外土地的盘活利用提供了制度通道,有助于加速消化历史遗留问题。因此,我局支持大渡口区对城镇开发边界外零星分散的现状城镇建设用地和已批准未建设土地,按政策规定进行盘活利用,不计入扩展倍数核算,激活存量空间资源。通过上述措施协同,形成“边界内优化集聚、边界外存量挖潜”的用地保障机制,共同服务保障重点项目顺利落地实施。
二、关于深化绿色空间统筹规划改革,提升城市生态品质事项
(一)支持大渡口区深化绿色空间统筹规划试点探索。前期,我局已将两江新区、高新区和大渡口区作为绿色空间统筹规划的试点区。大渡口区所形成的绿色空间试点研究成果充分发挥大渡口区山水城市特色,创新绿色空间概念、指标计算方式和空间配套政策,为特大超大城市绿色空间管理新路径探索提供案例。我局将支持大渡口区持续深化绿色空间统筹规划试点探索,从强化区级国土空间规划和区级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的衔接、做好绿色空间统筹等方面做好指导,推动实现规划与管理无缝衔接,共同提升城市绿色空间品质与治理效能。
(二)支持开展绿色空间详细规划修改工作。我局支持大渡口区结合市区两级储备用地统筹利用和绿色空间统筹规划改革试点要求,开展绿色空间的详细规划修改工作,推动生态空间系统治理与功能融合。注重功能复合性,推动农用地、林地、绿地、湿地等绿色空间统筹利用,将绿色空间与周边开发建设统筹考虑,促进绿色空间与“文、商、体”融合发展。结合我市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政策有关绿色空间一体化治理的要求,构建绿色空间矢量数据库,全面提升绿色空间功能与服务水平。
三、关于探索“X”类产业用地混合利用,增强规划弹性事项
(一)鼓励合理运用混合产业用地组合供应政策。结合我市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政策,我局鼓励大渡口区合理运用混合产业用地组合供应政策,创新工业、仓储、研发、办公、商业、公共服务等功能用地混合布局供应,在保障工业园区项目建设需求的同时,积极推动大渡口区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内涵式发展与产业转型升级的深度融合。
根据我市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政策要求,支持在工业园区内探索以下创新举措:一是工业、仓储、研发、办公、商业、公共服务等功能用地混合布局与弹性转换,满足招商企业对产业配套功能的多元化需求。二是探索国有农用地、建设用地等多门类自然资源组合供应,支持存量储备土地、已供存量建设用地短期利用。三是支持工业、仓储物流、科研等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允许工业项目产权分割转让登记。通过构建完善存量盘活政策“工具箱”,打通盘活路径“肠梗阻”,更好地唤醒存量空间资源,推动存量资源变资产变资本。
(二)保障工业园区项目建设的规划弹性需求。我局支持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区在符合上位规划的前提下,结合产业发展需要,对工业用地进行混合功能利用,在用地性质、容积率、配套设施比例等方面给予适度弹性空间。对于新一代电子信息制造、智慧医疗装备、高端摩托车等主导产业以及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节能环保装备、新“星”未来产业等特色产业项目,在土地供应方式、供地年限、功能转换等方面提供更加灵活的政策支持,为大渡口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更加高效的规划和土地要素保障。同时,配合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用地安排的详细规划修改,统筹存量用地和增量用地、地上空间和地下空间,合理安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
此答复函已经曹春华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