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211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渝规资议〔2026〕627号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211号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邓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专项规划技术审核规范的建议》(第0211号)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共同研究办理,关于“完善专项规划衔接与传导机制”和“探索专项规划反馈总体规划的更新调整机制”相关事项已采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专项规划体系建设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重庆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做好新时代国土空间规划的意见》(渝委发〔2020〕12号)等文件要求,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引领作用,规范我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管理,重庆市规划委员会印发《重庆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专项规划目录清单、底图底数、空间审查、协调机制、分级审批及成果入库等编审流程作出系统规定。为贯彻落实《办法》,我局印发《重庆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审统筹局内工作规程(试行)》,对市级专项规划的目录清单和年度编制计划、编制环节、技术审查、上报审批、成果入库、批后管理等相关工作任务做出进一步规定,完善专项规划编审统筹体系。
二、关于专项规划体系传导机制
一是向行业部门的传导。我局正探索建立专项规划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和空间统筹平衡审核制度,将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统筹管理,已完成消防、水利、历史文化名城等相关专项规划统筹平衡及审核。
二是向区县的传导。《办法》要求区县可依照市级要求,制定专项规划管理实施细则,强化专项规划编制要求向区县传导。我局已指导多个区县局开展专项规划管理实施细则制定,其中,秀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主持制定《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录清单》。《细则》和《清单》明确了秀山县专项规划编制、审批和管理的相关要求,完善了专项规划体系建设路径,要求县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指导开展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强化专项规划统筹协调性。
三、关于专项规划统筹协调
一是开展总体规划动态维护。为衔接落实“十五五”规划,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6〕38号)相关要求,我局组织开展“市—区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分区)规划动态维护工作,全面衔接市级和区县级“十五五”专项规划、已批复的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等重大项目建设需求,正向优化三条控制线、用地规划布局、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等。
二是建立专项规划之间统筹协调机制。我局正开发城市规划统筹应用,加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的清单化、空间化、数字化管理,推动跨部门方案协同和信息共享,合理统筹空间资源配置,推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间协调融合“不打架”。
三是构建专项规划通用审查标准。为加强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确定的重要控制线、约束性指标、空间管控要求等内容的一致性,强化专项规划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技术标准要求,我局正制定《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数据成果汇交入库技术要求》,规范空间要素分层管理和成果汇交格式,着力解决专项规划审查要点缺失、技术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精简优化编制规划任务。根据自然资源部相关要求,我局正开展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形式主义清理,着力整治当前规划编制工作中统筹不够、交叉重复、上下一般粗、数量过多过滥以及脱离实际、重编轻用、编用脱节等问题,进一步强化专项规划清单化管理制度,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求真务实编制规划,实现规划编制数量有效压减、质量持续提升。
二是健全专项规划衔接传导机制。加快推进《重庆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管理办法(试行)》修订,出台专项规划国土空间符合性审查技术要点,制定专项规划入库通用标准,进一步明确专项规划空间协调规则。加快建立专项规划反馈总体规划机制,推动动态维护方案尽快完成报批,专项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及空间需求内容纳入动态维护方案。未来新编专项规划,同步编制总体规划动态维护方案、详细规划优化调整方案,随总体规划年度维护方案滚动报批。
三是充分用好城市规划统筹应用。进一步建立健全专项规划统筹协调机制和数据共享机制,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规划数据互通共享,统一规划编制底图底数,开展专项规划线上审查、规划协同、进度更新等流程,落实专项规划全流程数字化管理,提升规划编制科学性和空间协调性。进一步指导区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积极配合各区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一张图”衔接,形成符合入库规范的专项规划成果。
此答复函已经曹春华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