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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319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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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规资议〔2026599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319号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董莉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大南坪片区有机更新的建议》(第0319号)收悉。经与市委金融办、市住房城乡建委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进一步研究城市更新项目土地政策、历史文化建筑保护给与容积率奖励、差异化信贷政策、专项融资工具事项已采纳;探索延长土地使用年限事项正在研究解决,我局作出承诺,并将于20261231日前推动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城市更新项目土地政策事项

该事项已采纳并落实。一是我局聚焦更新关键问题出台一系列支持政策文件。制定出台《重庆市支持高质量开展城市更新十七条措施》《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措施操作细则(试行)》等相关配套政策文件,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利用,明确用途转换正负面清单,建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探索地下空间复合利用,优化建筑面积支持、容积率计算政策、不动产登记政策等。二是我局修订出台《重庆市城市更新规划设计导则》。从规划统筹传导、空间功能活化、环境生态提质、配套设施完善、历史风貌存续、交通系统通畅、安全设施保障、实施机制创新8个关键维度,系统提出30余项针对性规划与设计指引,为全市城市更新项目提供可落地、可操作的技术遵循。三是我局与市住房城乡建委制定《重庆城市更新政策工具箱1.0》。从实施15%计容面积支持、优化低效闲置工业项目过渡期政策、推进存量产业用地功能转换等关键维度,整合6个方面、30项适配政策,纳入政策工具箱同向发力,为存量资产资源的高效更新盘活提供政策保障。

二、关于探索延长土地使用年限事项

该事项正在研究解决。根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部署,重庆市作为全国六个、西部唯一开展工商业用地使用权续期试点的省市,我局正在有序开展一系列改革工作。一是有序摸清全市到期底图底数,统筹清理全市历史土地出让合同,进一步摸清2030年底前到期的工商业用地使用权信息,建设续期需求“一张图”,建立到期土地信息发现、跟踪、预警、推送和处置结果反馈机制。二是切实强化续期基础服务作用,主动衔接城市更新、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国有土地弹性年期出让等改革工作,以续期试点政策为各项改革落地实施打好基础、做好服务,推动实现“便民利企”。三是探索建“一揽子”长效机制,按1+3+N思路健全续期制度体系,市级制定全市续期管理暂行办法,3个试点区县按需制定管理暂行办法和技术细则,让有续期需求的企业群众知道在哪里办、如何办。

202633日,针对大南坪片区工商业用地使用权到期情况,我局权益处前往南岸区开展了现场调研。结合南岸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提供的项目资料,详细了解了浪高凯悦A塔楼及商业裙楼、扬子江酒店等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及利用现状。其中,浪高凯悦商业用地使用权将于2036年到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将于2046年到期,扬子江酒店商业用地使用权将于2045年到期,但相关权利主体在资产盘活过程中暂无申请续期的诉求。

目前,其他相关项目的到期情况正在摸底调查中。211日,我局已下发全市工商业用地使用权到期数据摸底的通知,预计于5月底形成全市工商业用地使用权到期台账和数据库。针对南坪片区土地使用权已到期或即将到期的相关项目,权利人需要办理续期的,我局将加大对南岸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的业务指导,参照綦江区、南川区、忠县3个续期试点区县的做法,办理续期业务,保障城市更新项目运行及资产盘活的需要。

三、关于历史文化建筑保护给与容积率奖励事项

该事项已采纳并落实。我局出台《重庆市支持高质量开展城市更新十七条措施》,明确为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求、补齐城市短板而实施的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项目,以及老旧住宅成套化改造等项目,在对周边不产生负面影响的前提下,其新增建筑规模可不受规划容积率指标的制约。

为满足安全、环保、无障碍标准等要求,对于增设必要的楼梯、电梯、公共走廊、无障碍设施、外墙保温等附属设施以及景观休息设施、地上停车库等情形,其新增建筑量可不计入规划容积率。在城市更新地块内原址保护的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可不计入项目规划容积率,但对厂房类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是否计入项目规划容积率需进行研究论证。

为加强城市街坊、街区整体界面设计,强化临街公共服务、慢行网络和开放空间,打造“山城后巷”,鼓励沿城市生活性街道新增对外开放的文化、娱乐、商业等设施,完善15分钟高品质生活服务圈。对增加公共服务功能的城市更新项目,有条件的可按不超过原计容建筑面积15%左右比例给予建筑面积支持。

四、关于差异化信贷政策、专项融资工具事项

该事项已采纳并落实。为深入实施《重庆市持续推进城市更新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推动构建可持续城市更新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形成政金企深度协作机制,充分发挥金融赋能城市更新支持保障作用,重庆金融监管局、市委金融办、市住房城乡建委从强化项目开发对接和策划、创新金融支持产品、丰富金融支持方式、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搭建绿色支持通道等7个方面明确金融支持措施,细化金融支持城市更新十大服务方向。

202510月,市住房城乡建委会同重庆金融监管局、市委金融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支持城市更新工作的通知》,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强化中长期信贷供给,构建城市更新多元化融资渠道,有效满足城市更新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进城市更新金融服务工作。一是对接国开行等15家银行,谋划成立城市更新金融服务团,明确服务团成员单位各级城市更新工作联络人,推出支持城市更新的金融产品。二是推动市级平台公司搭建城市更新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选取优质城市更新项目进行投资。三是召开城市更新资源对接大会,开发数字化平台,加大“政、金、企”协同,积极吸纳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项目。

下一步,市委金融办将配合相关单位,积极推动包括大南坪片区在内的城市片区更新,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强化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利用等领域城市更新建设。一是推动建立城市更新重点项目投融资协调机制,组织开展政银企对接,引导银行机构制定“一项目一方案”融资计划。强化政策性金融支持,深化与政策性银行合作,积极争取低成本、长周期政策性贷款。二是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城市更新专项贷款、专项基金、专项债券,以及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产证券化等金融支持产品,积极支持城市更新领域多场景、全周期融资需求。三是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城市更新领域信贷支持,在满足合规要求下,结合各银行实际情况,在贷款总额、贷款期限、融资利率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四是丰富金融支持方式,探索以市场化方式设立城市更新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此答复函已经曹春华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