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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民宿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 20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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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

加强乡村民宿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乡村民宿产业快速发展,但由于管理缺位,建设规范标准滞后等原因,部分民宿出现了破坏生态、长高长胖、盲目扩张等问题,引发了媒体和社会关注。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举一反三,加强管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我局出台了《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民宿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制定的主要依据

《通知》主要依据《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重庆市林地保护管理条例》、《重庆市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制定。

三、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分为七个部分内容。

(一)严守底线。一是生态方面,落实林地保护相关要求;二是安全方面,考虑到民宿会带来人员聚集,从地灾、防洪方面明确了禁建区域;三是项目方面,为防止民宿项目变味,明确禁止开发房地产、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类项目。

(二)规划引领。一是针对市场无序、盲目扩张问题,拟通过编制乡村民宿发展规划,实施规模管控,布局优化,引导民宿有序发展;二是发挥村规划作为乡村地区详细规划的作用,保障具体项目落地,并对项目规划建设实施管控。

(三)用途管制。按民宿项目的空间特征,实施分类管制,一是突出字,其主体建筑占地需使用宅基地、村混合建设用地;二是必要的设施,尽量按建设用地管理,以避免打农业设施用地插边球,经认定确符合农业设施用地要求的,按农业设施用地管理;三是不改变土地用途的生态景观、农业种养植用地,按农用地管理。

(四)建设规范。建筑形态及风貌方面,提出了与自然和谐,突出地域特色,保持农居风貌等管控要求;用地及建筑规模方面,规定了用地面积、建筑层数和建筑高度等管控标准。

(五)办理程序。一是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乡村民宿必须遵守的规划用地审批程序;二是分析梳理了乡村民宿三种建设情形,分类明确了规划用地审批办理程序;三是对已存在的乡村民宿提出了区县清理、认定、整治工作要求。

(六)发挥集体经济组织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是鼓励采用农房托管、收储、协议收回等方式,盘活农村闲置建设用地;二是针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缺位问题,规定在办理民宿相关审批手续时,需征求集体经济组织意见。

(七)监督执法。提出了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及部门、街镇联动机制,旨在做到将乡村民宿违法建设发现在初始、制止在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