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无障碍 | 关怀版 区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登录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策解读(文字)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 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的通知》 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1-01-21


    一、文件出台背景依据

为解决矿山生态修复历史欠账多、现实矛盾多、投入不足等问题,自然资源部于20191217日印发《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自然资规〔20196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激励政策,吸引社会投入,推行市场化运作、科学化治理的模式,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为更好贯彻落实《意见》中的相关政策措施,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04号,以下简称《通知》),细化了部分具体措施,并向各区县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一系列要求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通知》的主要内容共包括三部分

一是充分认识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重要性。主要要求各区县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领会《意见》精神,充分认识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重要性,合理利用相关激励政策,有序推进我市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1矿区土地综合利用政策


准确把握政策导向,有效推动矿区土地综合利用。主要是结合我市在“四山”区域管制、国土空间规划的协同衔接和拓展地票生态功能等方面的工作实际情况,在坚持规划引领、支持矿山土地综合利用、盘活在建矿山存量建设用地、合理利用废弃矿山土石料等方面对《通知》作了细化和补充

  


2废弃土石料利用方案审批流程

三是强化组织保障,有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要求各区县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从加强矿山现状调查,摸清家底;建立矿山生态修复企业诚信档案;严格把控修复后土壤环境质量,严防重金属污染;对矿山废弃土石料利用要全过程监管,坚决防止“以采代治”等违规违法问题的发生;以及强化政策宣传,吸引社会多方参与矿山生态修复等五方面加强管理。

    三、文件中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矿山生态修复:本通知所称矿山生态修复包含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是指因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等活动造成矿区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等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治理恢复。土地复垦是指对矿山损毁土地,采取工程、生物和化学等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

  

3矿山生态修复效果


矿区:本通知所指矿区包括采矿及附属用地区和经地质勘察确定的地质环境影响区。

废弃土石料:本通知所指可以合理利用的废弃土石料,仅限于在地方政府组织实施的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的修复过程中,为消除安全隐患采取工程措施新产生的土石料及原地遗留的废弃土石料。





政策原文: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