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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工业企业原址开发利用涉及环评有关问题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 2019-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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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的背景

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完善工业企业原址用地土壤污染整治工作,避免污染用地入市转用,保障人民群众申明财产安全经对工业企业原址用地转用问题进行研究,出台了《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工业企业原址开发利用涉及环评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适用范围

工业企业原址用地转为民用用途时,须按照本《通知》规定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三、许可手续的办理流程

工业企业原址用地申请转用为民用用途时,在土地出让或者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前,应开展土壤污染环境检测,经生态环境部门评估确认为不适合居住或治理成本过高的工业企业原址土地,不得批准转为民用用途,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可以依法申请调整为城市广场或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