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面积测算实施细则>的通知》 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房产测量规范》,规范本市的房屋产权登记前的面积测算工作。根据《规范》中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并考虑到房屋建筑设计的发展而制定面积测算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是对《规范》中房屋面积测算内容的补充和细化。机构改革后,房产面积测绘工作主管部门调整为“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我局组织对原《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面积测算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07〕648号)进行了修订。
二、主要内容
《细则》主要包括总则、一般规定、房屋建筑面积界定、共有建筑面积分摊、房产面积测算成果管理的相关内容。
(一)总则。明确了该《细则》编制的目的、适用范围、精度指标、技术依据、参考文献等总体情况。
(二)一般规定。明确了房屋面积测算的前置条件、房屋面积测算的内容及面积测算的要求。
(三)房屋建筑面积界定。明确了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以及建筑面积界定的其他规定。
(四)共有建筑面积分摊。明确了共有建筑面积界定原则、共有建筑面积的内容、套内建筑面积的界定原则、套内建筑面积的内容、共有面积分摊的计算公式、共有面积分摊单元、共有面积的分摊方法的相关内容。
(五)房产面积测算成果管理。房产面积测算报告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供的规范样式,其他所需文件、图纸资料等按实际要求提交。房产面积测算成果的检查验收、备案审核以及对成果发生争议的处理等,均按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