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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办理易地扶贫搬迁户房屋不动产权证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 201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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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30日,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办理易地扶贫搬迁户房屋不动产权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房屋面积超标问题整改和办理不动产权证有效衔接,依法依规为易地扶贫搬迁户提供权益保障。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落实中央第四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有效解决易地扶贫搬迁户建房超面积问题,按照市委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意见整改的部署要求和有关会议精神,加快办理易地扶贫搬迁户房屋不动产权证。

二、主要内容

(一)对于易地扶贫搬迁房屋面积超标的,按照“签订房屋处置协议并落实整改—部门联合会审—申请不动产登记”的流程办理不动产权证;对于易地扶贫搬迁房屋面积未超标的,按照“部门联合会审—申请不动产登记”的流程办理不动产权证。

(二)当地发展改革、扶贫主管部门要指导和帮助易地扶贫搬迁户按照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专项小组制定的易地扶贫搬迁房屋面积超标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完整整改事宜,并对易地扶贫搬迁户签订的房屋处置协议进行确认。

(三)加快易地扶贫搬迁户房屋不动产权证办理进度,优化相关流程,简化相关材料。

(四)相关区县(自治县)按照“会审一批、办证一批”的方式,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易地扶贫搬迁户集中申请办证。申请办理相关房屋登记,应提交一下材料:①不动产登记申请书;②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③联合会审表;④不动产测绘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