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切实加强矿产资源开采的监督管理,维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和接受社会监督,落实原国土资源部关于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241号令)第八条“组织埋设界桩或者设置地面标志”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健全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长效机制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4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在《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规范矿区范围界桩和采矿权标识牌设置工作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12〕95号)和《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推动矿容矿貌大改观大提升攻坚行动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8〕383号)基础上,修订印发了《关于规范矿区范围界桩和采矿权标识牌设置工作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19〕32号,以下简称《通知》),规范全市合法矿山矿区范围界桩(简称“界桩”)和采矿权标识牌(简称“标识牌”)制作、安装等有关事项,具体从材料选择、内容、制作、安装、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共四章、十二条,包括界桩、标识牌制作、界桩和标识牌安装要求、界桩和标识牌管理、工作要求。
(一)界桩、标识牌制作要求部分,规定了界桩制作和标识牌制作要求,从材料选用、尺寸、形状、颜色、内容等方面提出了详细要求,明确规定了需制作采矿权标识牌、矿山开采信息公示牌、矿山开采现状公示牌和绿色矿山建设公示牌等4块标识牌。
(二)界桩和标识牌安装要求部分,规定了界桩和标识牌的埋设要求和标识牌安装位置、高度等要求。
(三)界桩和标识牌管理部分,明确了界桩和标识牌设置的作用、日常维护管理、信息更新、拆除等要求。
(四)工作要求部分,明确了界桩和标识牌设置的重要性、更新更换、区县规划自然管部门监管等要求。
三、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