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村民住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村民住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于近日印发,为方便社会公众知晓《通知》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通知》出台背景
自然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号)明确,“要加强和规范乡村地区用途管制,做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优化乡村用地办理程序,完善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和政策规则”。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基层办理机制,做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切实引导农村村民住宅规划用地建房合法有序开展,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就农村村民住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工作出台规范性文件。
二、《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共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明确原则要求。提出坚持规划统筹、坚持底线思维、坚持分工协同、坚持高效便民四项原则。明确农村村民住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是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的必要手续,要坚持先规划、后许可、再建设,建立健全市级指导、区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农村村民住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办理机制,强化未批先建、违建超占、长高长胖等违法行为的源头管控。
第二部分为规范办理程序。在梳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办理全流程的基础上,按照申请、受理、审查、农用地转用、决定五个环节,明确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办理程序,细化乡镇农业农村事务机构、规划自然资源事务机构以及住房建设管理事务机构等各自审查要点,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
第三部分为优化申请材料。提出简化申请材料,优化后包括身份证明材料及其户籍人口证明材料、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村级组织书面同意意见(涉及邻里关系、搬迁新建等情况的,按照有关要求提供资料)、不动产证明材料、农房建设通用图集或建筑设计方案5项材料。
第四部分为明确许可依据。参照《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69号)等文件要求分类明确了实施许可的规划依据。
第五部分为强化实施保障。为保障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工作落地落实,提出统一办理平台、加强执法巡查和加强监督管理3项具体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