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规划统筹和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通知》解读
近日,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加强规划统筹和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方便社会公众知晓《通知》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通知》出台背景
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指出,要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市委六届五次、六次全会强调,要精准发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在城乡互促共同繁荣上实现新突破。近年来乡村新产业新业态的不断涌现和蓬勃发展也对规划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提出了新需求。
二、《通知》制定过程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系统评估了现有政策,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规划自然资源乡村振兴政策实施情况调研,与区县农业农村、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以及镇村干部、用地主体进行了深入座谈交流,广泛收集了问题、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学习借鉴相关省市创新做法,结合乡村规划和土地管理综合改革探索,以系统集成、更新细化、查漏补缺的方式,研究形成了本《通知》。
三、《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共5个部分22条具体措施。
第一部分为提升规划统筹效能。提出加强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分类有序编制村庄规划、简化村庄规划入库要求、建立村庄规划快速修改机制、增强村庄规划实施弹性、增强村庄规划协同联动、加强底线管控引导7条政策措施。
第二部分为提升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能力。提出激励多渠道落实补充耕地、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细化生态保护红线差异化管控、保障生态保护红线内原住居民合理住宅用地、多途径做好乡村振兴土地供应、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6条政策措施。
第三部分为加强乡村规划许可和风貌管控。提出优化农村村民住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办理、明确城镇开发边界内乡村项目许可依据、加强农村村民住宅风貌引导3条政策措施。
第四部分为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出明确产业空间准入要求、细化按原用途管理情形、优化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3条政策措施。
第五部分为工作要求。提出持续深化改革、强化宣传解读、加强跟踪问效3条具体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