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予以印发,请抓好贯彻执行。本示范文本供参考,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管委会可结合实际调整。
附件:1.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示范文本)
2-1.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协议书(适用于安置房安置)(示范文本)
2-2.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协议书(适用于货币安置)(示范文本)
2-3.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协议书(适用于宅基地自建安置)(示范文本)
2-4.农村房屋补偿协议书(适用于不予住房安置)(示范文本)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