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废止一批局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渝规资规范〔2025〕4号
各区县(自治县,含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的规定,现决定将《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等5件局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表:废止局规范性文件目录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24日
附表
废止局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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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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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 |
渝规资规范〔2019〕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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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我市主要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的通知 |
渝规资规范〔2019〕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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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开采申请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
渝规资规范〔2019〕3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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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重庆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自然资源部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的意见》的通知 |
渝规资规范〔202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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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绿色矿山管理办法》的通知 |
渝规资规范〔2020〕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