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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该办法对建设工程在不同建设阶段的巡查内容做了明确规定,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根据建设工程进度,对建设工程的建设情况是否符合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巡查: 一是基础阶段(含地下工程):公告牌悬挂、建筑外轮廓线、与相临建筑的间距、退用地界线; 二是主体阶段:车库层、首层、标准层、平面变化层、顶层(含阁楼)、阳台设置、开窗位置; 三是外墙装饰阶段:立面造型、外部装饰材料及色彩; 四是室外附属工程阶段:配套设施、出入口设置、道路等; 五是临时建设工程:临建标识、使用功能、位置、建筑面积、层数、高度、使用期限、主要饰材色彩和材质。
(1)问:不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建设项目如何处理? 答:对不符合规划许可但属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建设行为,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出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整改意见通知书》,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要求自行改正;对不符合规划许可且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建设行为,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核发《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报建审查复函》。 (2)问:停车位的核实有什么要求? 答:对停车位数量和位置的核实进行了明确,要求在申请竣工规划核实前完成停车位划线工作,配套停车位应当与地上建筑同时申请竣工规划核实,有利于保持规划许可延续性和刚性要求,为不动产登记提供依据。 (3)问:计容建筑面积合理误差如何判定? 答:建筑工程竣工规划核实计容建筑面积合理误差是指按照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进行建设,由于工程技术等原因,竣工测量总计容建筑面积与规划许可总计容建筑面积之间产生的差值,属合理误差的计容建筑面积,可予以竣工规划核实。
按照《重庆市中心城区“两江四岸”滨江地带规划设计导则》,“两江四岸”新建污水处理厂应当采用加盖或地埋式建设方案,变电站应采用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弱化建筑对环境景观的影响,确有难度的,应做好仿自然环境方案设计,让建筑隐入环境中。“两江四岸”新建的水、电、气、讯等管线设施,应与城市道路整体设计、同步实施,严禁采用裸露或“外挂”的形式。
按照《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市政工程规划许可一般应当包含以下内容:管线位置及长度、管径等;水厂、污水厂、泵站、变电站、储配气站、垃圾站、加油加气站、电动汽车充电站等设施的功能、位置、用地范围、建筑面积等。
按照《重庆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规程》,由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的能源、水利、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涉及空间开发保护的单一专项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报送审批前,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将规划成果报同级的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筹平衡。法律法规对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