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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增加建筑规模的,补缴土地价款有何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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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划与自然资源利用和管理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关于深化规划自然资源“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渝规资改〔2021〕1号),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对工业用地项目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经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符合产业政策的,可根据产业发展需要按相应程序合理确定建筑规模,增加的建筑规模可免缴土地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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