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城市更新,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和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传承历史文脉,处理好城市改造开发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在城市更新项目规划和用地管理中,要加强规划统筹引领,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公共利益优先,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鼓励保护传承不同阶段的城市历史文化、街巷格局、空间尺度、人文环境、生活场景;支持科学合理增加配套,补齐城市短板,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增强城市活力;防止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大拆大建、砍伐大树老树、过度房地产化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