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关于城市更新项目规划和用地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渝规资〔2022〕29号),结合建筑“留、改、拆”方式的不同,城市更新项目分为以下三种类型:一是保留维修型。延续历史文脉,不改变建筑主体结构,以消除安全隐患、完善使用功能等为目的,对现有建筑进行保护、修缮、整治;二是改建加建型。不拆除主体建筑情况下,对现有建筑进行局部改造,通过调整建筑使用功能、少量增加用地或建筑规模等方式提升完善建筑使用功能;三是拆旧建新型。拆除部分建筑并重新规划建设,同时实施一定的保留维修、改建加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