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无障碍 | 关怀版 区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策咨询问答库>问答专题>《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监督工作的通知》

编制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储量核实报告,要开展哪些地质勘查工作?

日期:2024-12-18

矿业权人或勘查单位开展矿产资源储量相关的地质工作应当遵循《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 13908-2020)及相应矿种勘查规范等,规范实施勘查工程、地质测量、样品采集、送检分析等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