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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日期:2022-01-25

一、2021年工作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局迅速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局党组会议先后多次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内容进行专题学习。同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管干部培训的重要学习内容。

二是广泛深入宣传宣讲。通过局领导带头普法、开展专题培训等方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法治政府建设,邀请专家教授对《民法典》《长江保护法》等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法律进行专题解读,对《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进行专题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学习内容在局机关办公场所、政务大厅和电梯显示屏进行播放,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三是对标对表贯彻落实。局党组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安排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多次在全年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上研究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对标对表,严格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我市依法治市工作安排,制定《中共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1年法治工作要点》。

(二)围绕中心工作,全面推进规划自然资源法治建设

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完成“商品房预售和抵押涉及的不动产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不动产抵押登记、探矿权登记、采矿权登记”等16个事项“川渝通办”。合并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多测合一实施办法》和《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多测合一技术规程》。取消现役义务兵证明、收养证明等19项证明事项。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编制完成规划自然资源系统权责清单,目前涉及我局行政许可事项52项,公共服务事项14项,均在“渝快办”和局公众信息网公布。针对权责清单事项,制定并公布办事指南。对未获得许可、未履行法定程序、未获得资质条件的事项,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非禁即入”。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出台《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规资发〔202128号),切实加大公平竞争审查力度,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并积极配合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行政审批时限在法定时间基础上压缩50%。制定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政策文件12件。

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重要领域立法。积极报送立法计划,拟定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大力推进重要领域立法项目。2021年重点推进《重庆市测绘地理信息条例》《重庆市土地管理条例》和《重庆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监督管理。2021年印发局规范性文件9件,均已通过市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或备案。同时,开展了涉及民法典、长江保护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专项清理,及时更新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完善政务公开制度。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局公众信息网、电子显示屏、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严格落实“双公示”制度。健全规划自然资源领域公开目录体系,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编制完成国土空间规划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两个试点领域的政务公开指引。

三是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面梳理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定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出台《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专题会议议事规则》(渝规资发〔20214号),进一步规范局领导专题研究的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和要求。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规划与自然资源利用和管理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关于深化规划自然资源“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渝规资改〔20211号)印发后,跟踪评估实施效果,共计答疑约300余条,收集调研反馈问题及建议20余条。大力推进公众参与。为进一步提高公众立法参与度,按要求将起草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局公众信息网、《重庆日报》《重庆晨报》发布规划编制、行政许可公示公告,依法组织召开听证会,扩大公众参与度。

四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开展《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起草论证工作。印发《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违法违规案件办法》(渝规资发〔20218号),明确规定挂牌督办情形、形式以及挂牌督办案件的确定、调查处理、检查验收和公开通报工作。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2021年开展了历史积案清理等专项行动。同时,全面排查长江流域沿线201811日以来的土地矿产违法线索,开展查处工作。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注重“柔性”执法,在开展的安全执法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等专项执法活动中,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制定《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渝规资规范〔20213号),细化免予处罚的情形。

五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开展信访调解工作。深入推进“枫桥经验”重庆实践,积极推进诉前和解调解、访前和解调解。同时,积极推进“阳光信访”,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全力推进视频接访工作,探索实行网络约访、网上信访代理,加快推进信访信息系统平台的建设和应用。加强和规范复议诉讼工作。2021年,我局办理复议、应诉案件729件,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完善案件承办内部流转机制。联合市检察院成立了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建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配合机制的意见》(渝检会〔202119号)。大力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做好复议体制改革过渡期衔接。同时,对市局所有涉及复议权告知的文书进行清理修改,指导各区县局完成有关文书的清理修改。

六是扎实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认真梳理总结“七五”普法工作,谋划“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制定《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全市规划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渝规资发〔202145号)。积极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规划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就《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规程》(渝规资发〔202116号)《关于深化规划自然资源“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渝规资改〔20211号)等进行了专题培训;重点开展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长江保护法、地球日、测绘日等宣传教育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1年,我局“智慧化建设为法治赋能”被命名为第一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尽管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规划自然资源领域法规体系还有待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空间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法》等一系列重要的上位法,有的刚完成修订,有的正在起草,地方性配套立法工作任重道远,需要狠下功夫、逐步完善我市规划自然资源领域配套立法,做好与上位法的承接和细化。二是“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深入。改革工作的实效性还未得到充分体现,还需进一步结合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推动有关制度的落地实施。三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规划自然资源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数量庞大、学习任务艰巨,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切实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

2022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奋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夯实立法修法工作。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机制,重点抓好规划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清理以及“立改废释”。配合市人大、市政府做好《重庆市测绘地理信息条例》审议工作;组织开展好《重庆市土地管理条例》《重庆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重点立法项目的起草工作。二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全面履行好保护资源、节约利用、用途管制和维护权益的职能。进一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有关工作。三是大力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相关规定,落实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保障决策质量和效率。进一步畅通公众参与公共决策渠道。四是继续加强普法宣传培训。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引入“互联网+”思维,大力宣传培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确保全局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稳健运行。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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