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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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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等,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推进全国征地信息公开

2020年,发布拟征地公告45个,发布征地公告25个,在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征地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土地征收批复8个。

(二)规范土地市场信息公开

全年通过国家土地交易动态监测平台、綦江区规划和自然局政府官网、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发布各类土地市场相关数据74条,其中,2021年土地供应计划1条、綦江区存量住宅用地公示2条、土地出让公告33条、土地出让公共补遗2条、土地成交公示和结果公告36条。

(三)做好矿业权市场、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开公示。

全年发布矿业权出让转让信息22项。其中,采矿权招拍挂出让公告10项,采矿权招拍挂出让成交结果公示6项,采矿权协议出让公示6项,采矿权审批结果公开16项。全区所涉及的煤矿、非煤矿山共计35家矿山企业均已在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进行公示。

(四)及时发布地质灾害信息。

全年共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56期,其中,橙色预警2期、黄色预警10期,蓝色预警44期。坚持人防和技防相结合,成功预警东溪镇让家岩滑坡等7处地质灾害。

(五)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1.全年对《土地管理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不动产登记条例》、《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采用各种形式深入进行宣传,全面深入解读。共计印发宣传资料3万余份,开展《民法典》专题讨论1场次;开展宪法集中学习2场次;开展征地拆迁政策宣讲8场次;以案释法1例。

2全年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修改方案公示工作。具体为綦江工业园区北渡铝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B03-3等地块修改方案、綦江区三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15-08等地块修改方案、三江街道体育健身公园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工业园区(桥河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B15-3等地块修改方案綦江区东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N02-1等地块修改方案、綦江区东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E01-1地块修改方案、綦江区东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F02-1地块修改方案、綦江区东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P02-1P02-2地块修改方案、綦江区东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A022地块修改方案、綦江区东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Q06-1地块修改方案公示,共计10项。二是开展了綦江工业园区(桥河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公示一项。三是在编制村规划时以綦江区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为依据,遵循保护生态、有利生产、合理布局、改善生活、因地制宜、尊重传统、村民参与的原则,2020年横山镇大坪村等16个村滚规划上报审批前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征得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在镇村公示栏等公共场所进行不少于30日的公示,充分吸取群众意见。

3.加强舆情监测,全年对2起舆情进行认真回复。

(六)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在局门户网站公开重庆市綦江区规划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决算和2020年度预算。根据财政局的统一要求,公开内容包括预决算报告、报表相关说明等。

(七)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情况

2020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重庆)上共公开行政处罚信息40

(八)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在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复文,接受公众查询和监督。2020年,我局共承办区人大代表建议32件、区政协提案40件,其中,主办(含单办)14件(代表建议10件、政协提案4件)、协办58件(代表建议22件、政协提案36件)。截至目前,14件主办(单办)件已办毕并寄送代表;58件协办件已全部按时办毕并寄送主办单位;同时,我局承办建议均按要求将答复函通过重庆人大网代表履职平台、重庆政协网委员履职平台进行了上传,确保代表委员线上线下了解建议办理情况,及时提交评价回执,回执满意率100%

(九)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7件(信函申请)。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执法、征地拆迁等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办理并答复。

(十)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12020年我局共清理规范性文件4件,拟修改1件,废止1件,继续使用2件。开展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编制工作,完成了208个事项的办理流程及服务指南的录入工作,并在“渝快办”平台和綦江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2.编制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阶段和工程许可阶段一张表单及办事指南,适时进行更新和完善,并在“渝快办”平台进行公开。

3本次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统筹组织“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抽调我区一人参加检查,参与抽查重庆巴南至綦江高速公路(渝黔高速公路扩能)巴南段、万盛段、綦江段项目;黔江区青杠至石家段公路改建工程一期建设项目;黔江区S425蓬东至马喇段公路新改建工程第二标段建设项目。目前抽查结果已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用途管制处反馈有关区县,各区县对抽查发现的问题与不足积极修改补正。

4编制重庆市綦江区国土空间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重庆市綦江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以《关于印发25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綦江府发〔202021)印发。

(十一)监督保障。

组织参加全市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内容。

二、主动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

数量

行政许可

30

-4

48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3

0

625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8

+1

97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98

2832.0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

0

0

0

0

0

2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6

0

0

0

0

0

2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第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7

0

0

0

0

0

2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存在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策解读的方式较少、培训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为此,下阶段将着重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力度。

(一)继续加强网络载体建设。把区规划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作为我局政务公开的重要阵地来抓,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网站配套设施,为政务公开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继续深化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机制,严格执行政务公开规定,更加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考核等制度。

(三)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范围与深度,在现有公开信息的基础上,结合规划自然资源重点工作在门户网站开辟专栏进行同步宣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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