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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9-01-31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编制,主要内容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通过公众信息网、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553条,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1180条,具体涉及:政务公开、要文动态、权威发布、政策法规、年度报告、规划计划、规划征集、专题栏目、行政审批、 办事服务、行业动态、公示公告等方面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978件,其中窗口申请173件,信函申请435件,网络申请72件,市政府信息公开办交办298件,均已按时办结。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出让与划拨、不动产登记信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用地预审、城市房屋征收、宅基地复垦、土地执法、住房保障、规划编制等方面,其中土地类信息公开申请占比约61%,规划类信息公开申请占比约22%,房屋类信息公开申请占比约17%。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及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时,我局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22件,行政诉讼12件。

  五、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深入推进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1.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完善《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及《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责任分工表》,全面规范我局在机构职能、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指南及行政审批、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土地管理等方面的政务信息公开要目,并落实相关责任单位,确保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落实。

  2.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1)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公开。在国有土地出让方面,2018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及执行情况在局公众信息网进行了公示;年度地块出让公告、成交公示等具体供应情况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了公示。开展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宣传,组织中央驻渝媒体、市级媒体及重要自媒体全方位、各角度、多形式报道我市社区体育文化公园在设计、建设、投用、管理等阶段情况,并充分结合市民意见建议,有节奏开展持续宣传。在矿业权出让方面:坚持执行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公示制度,通过局公众信息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重庆市主流媒体,2018年发布采矿权招拍挂出让公告55宗;公示招拍挂成交结果39宗、协议出让13宗;发布采矿权转让公示26宗;公开采矿权审批78宗。按照《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国土资规〔2015〕6)规定,全面实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强化信用约束,提高政府监管效能。

  (2)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今年共计对752个项目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其中502个发布在市发展改革委“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系统,509个发布在局公众信息网。全面开展诚信体系建设,按照“双公示”工作要求,将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两类信息在信用重庆平台进行公示,截至目前,累计记录共享信用信息约7万余条。完善“红黑名单”制度,不断推进信用信息查询应用。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交易以及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领域探索开展信用查询,实现信用信息应用事项查询范围、查询路径、奖惩措施及信息反馈“三个明确”要求。完善城乡规划诚信管理信息发布平台,并建立与工商、证监、城乡建设、国土等有关部门和银行、征信机构的联系机制,推进信用信息交换共享。

  (3)推进土地房屋征收信息公开。严格履行土地房屋征收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和批后“两公告一登记”程序,及时在局公众信息网的“征地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开征地批文、公告、补偿安置方案等信息。主动接受群众、媒体和社会监督。在局公众信息网站征地信息公开专栏中,上传征地批复1088件,指导区县完成拟征地通告、听证资料、“一书四方案”(或“一书三方案”)、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批复等上传2715件。推进耕地保护监督公开。主动公开了《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的实施意见》(渝国土房管规发〔2018〕6号)。一是在以乡镇为单位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设置标志牌,公开保护区相关信息。二是在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和地票交易工作中,公开地票交易最低保护价格,并将复垦权利人的复垦面积、补偿价款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三是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在项目区进行公示,广泛征求项目区农民群众和基层组织意见。

  (4)聚焦政策解读。重庆市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动员大会暨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召开后,我局主要负责人以《勇挑重担 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国土资源管护》为主题,就贯彻落实情况接受党媒访谈,对全市国土系统将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国土资源管护,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格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进行了解读。2018年,我局对《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自然保护区和“四山”管制区矿业权退出补偿有关事项的通知》《重庆市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项目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政策解读,让群众广泛了解。《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出台后,我局通过媒体通气会、网络专栏、专家访谈等多种形式,从立法背景、起草过程、主要内容等方面对《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进行了解读报道,并先后对外公布市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和传统风貌区以及历史建筑名录,阐释了保护历史文化、传承城市文脉的重要意义。

  (5)加强舆情回应。精细梳理网民关心重点和媒体炒作焦点问题,主动开展舆论引导。一是参加阳光重庆上线。全年共参加阳光重庆上线7次,分别围绕地质灾害防治、不动产登记、重庆山水禀赋、地图服务民生、重庆交通大数据、公积金政策、公租房配租及换租等主题做好案例分析和政策解释,主动回应关切;二是开展违法建筑整治宣传。对外发布全市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指挥办主任现场会,会议对 2018年工作目标进行了介绍。同时,以渝北区金色阳光小区威风建筑整治为切入点,组织媒体对违建户实现“要我拆”到“我要拆”转变这一突破进行报道。如重庆日报刊登《重庆:今年计划整治违法建筑760余万平方米》一文被中国政府网转载。

  (6)抓好预决算公开。按照市财政局提供的部门预决算公开表格及编制说明格式,积极主动在本部门公众信息网上公开部门年度预决算情况及说明、“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等信息。

  (二)努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1.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深化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梳理编制原国土板块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将22项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市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外公布,完成《服务指南》编制及网络对接工作。统筹开展公共服务事项“三级四同”清单编制,印发了《重庆市国土房管系统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清单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8〕522号),确保三级公共服务事项“同一事项、同一名称、同一依据、同一编码”。原规划版块完成市级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15项事项编制工作并全部录入上线,形成编制“三级四同”通用公共服务事项11项,已下发区县(正式印发或征求意见),累计完成对31个区县公共服务事项审核工作。同时,全方位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其中两江新区推动不动产登记“疏堵解痛”获得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通报表扬。

  2.以“一窗”受理为着力点,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效能。在行政服务大厅统一受理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实行“一个窗口对外”。聚力整合我局门户网站中原设置的多个网上办事入口,统一直接链接到市政府网上办事大厅前端。局涉及行政审批系统与市网审平台实现功能无缝融合。健全工作制度,完善《行政许可服务指南》及《行政服务大厅工作手册》。建立行政服务公示机制,在局公众信息网上对相关行政许可的审批内容和条件、设定审批的依据等进行公示,并编印成册供群众在大厅随时取阅。优化审批流程,积极参与企业投资项目“1+8”审批流程再造,配合完善构建《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审批服务通用流程图》,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方面,由以往的一般至少10个工作日以内压缩为5个工作日以内。加强工作督办,建立月度报件督办制度,行政服务大厅对受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全程跟踪督查,督促相关业务处室限期办结。驻局纪检监察组牵头开展检查。开展精细化便民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统一设置工作承诺牌、服务评价器,做到亮牌办公、及时评价。优化便民服务,配备便民设施和用品,方便群众办事。坚持推行首受责任制,做到受理报件“一手清 ”。全面加强咨询服务,推行首问责任制,做到政策咨询“一口清”。每日现场接待与接受电话咨询达50余次。

  3.以“全渝通办”为目标,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通过局公众信息网和新闻媒体,对外公开由我局牵头建设的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即将上线试运行,实现与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平台的对接。作为重庆“多规合一”改革工作的重大成果,该平台破除信息壁垒,实现了全市空间资源大数据的共享,支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审批效率,统筹项目优先安排和土地供应时序。

  4.大力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一是落实资源共享工作责任制,相关工作组安排专人负责,并建立定期对数据接入情况的通报机制。二是按时接入数据资源,目前我局接入共享平台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共计160个(原市规划局86个、原市国土房管局74个),135个信息资源已按要求及时完成了数据共享接入工作。其中,25个信息资源经清理核实,确因无业务办理、未产生数据。为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待我局“三定”方案获批后,将对目前已接入市政府共享平台的资源目录进行调整完善。三是通过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向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司法局、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市扶贫办等共享17大类、132项的有条件类共享信息。2018年1月以来,我局发布的数据服务已被访问累计超过40余万次。

  (三)着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加强局公众信息网站建设管理。积极推进网站域名更新,因机构改革已向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发送域名解析申请,待其回复后将本单位域名更新至市政府二级域名之下整合我局各处室和单位信息,目前已按照要求完成了统一访问入口、统一首页网站内容等工作。推进政务网站资源整合共享,网站与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和信用中国(重庆)两个网站就行政审批信息、违反《重庆市城乡规划诚信管理办法》信息和“双随机、一公开”情况等信息进行数据共享。严格贯彻落实《重庆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17〕164 号)要求,共计关停50个下属单位独立自建的门户网站。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网站服务器已迁往水土云中心进行部署。坚持网站安全体系建设不放松,制定网站安全管理工作办法、落实主体责任,建立网站安全管理团队,坚持第三方服务和自身监测并重,购买第三方服务对网站进行安全巡查及监测。同时,针对实际工作开发了监测工具对网站重要模块进行全天候不间断监测。建立网站应急预案,组织网站应急处置演练。

  2.加强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发挥“两微一端”作用。按照全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要求,对局门户网站进行改版优化,进一步加强微信公众平台建设,畅通政民互动渠道,为社会公众提供权威的信息服务。用好自有新媒体平台,2018年,我局在微信、微博客户端发布信息400余条。创新传播方式和途径,借助新媒体平台力量,在今日头条APP上开通我局头条号,进一步壮大阵地优势,全年我局在头条号上发布信息20余条。

  3.加强“12345一号通”问政咨询平台建设,发挥政务服务热线作用。一是按流程在局行政办公平台中设置了办件系统。所有公开信箱任务均纳入平台办理,形成台账,限期办结,办理情况均永久保存备查。二是严格落实责任机制。各处室、分局、事业单位相对固定一名联系人接收公开电话(市长信箱)交办事项,局信访与信息公开工作组通过办公平台向各单位联系人交办任务,涉及职责交叉的事项,由局信访与信息公开工作组指定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组织办理,办理情况及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三是对公开电话(市长信箱)发布内容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2018年,我局共收到公开电话(市长信箱)16780件,已办结16764件,办结率为99.9%。

  六、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共承办代表建议、政协提案532件,其中,主办(含单办)105件、协办427件。截至目前,105件主办(单办)件已办毕并寄送委员;427件协办件已全部按时办毕并寄送主办单位;同时,我局承办建议提案均按要求将答复函通过重庆人大网代表履职平台、重庆政协网委员履职平台上传,确保代表、委员线上线下了解提案办理情况,及时提交评价回执。我局承办的105件主办(单办)件,答复函均按要求标注了A、B、C等答复类别。其中A类81件,占比77%;B类14件,占比13%;C类8件,占比8%;D类2件,占比2%。

  通过“重庆市人大网”和局公众信息网站,积极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主办件的办理情况77件,其余建议、提案因含涉密、涉稳未予公开。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

  一是随着公众参与意识的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深度、广度以及精度还不够;二是公开平台统筹不够,对群众获取信息的习惯和途径分析不足;三是机构改革后,局信息公开工作还未完全融合,且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待提高;四是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交流机制还未建立。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不断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目录。根据自然资源部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组织修订主动公开目录体系,持续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强化局公众信息网站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回应等功能建设。完善网站与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的统筹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提升公开水平。进一步创新政策解读传播形式,综合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等生动形象的方式,增强亲和力、引导力、传播力和影响力。

  三是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网上办理系统,根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整合在线受理、处理、归档、查询功能,确保流程高效有序、档案规范管理、数据统计精确。

  四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组织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定期开展专题培训。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和系统性,提高培训的质量,不断提升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与实践水平。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9801

1、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8

2、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8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5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8553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972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341

5、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数

1180

6、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二、回应解读情况(综合文稿工作组提供)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1.1、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6

2.1、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5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6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978

1、当面申请数

173

2、传真申请数

298

3、网络申请数(邮箱、市长公开信箱)

72

4、信函申请数

435

(二)、申请办结数

978

1、按时办结

944

2、延期办结

34

(三)、申请答复数

984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08

2、同意公开答复数

501

3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5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

4.1、涉及国家秘密

0

4.2、涉及商业秘密

0

4.3、涉及个人隐私

0

4.4、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4.5、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

4.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2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97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9

四、行政复议数量

2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11

(二)被依法纠错数

4

(三)其他情形数

7

五、行政诉讼数量

1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7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5

六、举报投诉数量

1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人事工作组、财务工作组提供)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

1、专职人员(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108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信访和信息公开组提供)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项会议或专题会议次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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