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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0-03-31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经局领导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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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重庆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7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落实,结合我市规划自然资源领域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继续全面推动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领域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二、工作目标

2019年底,我市规划自然资源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依法应当公开的全部实现公开,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规划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更加透明,人民群众获取规划自然资源领域政务信息更加方便快捷。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决策公开。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制度,对规划自然资源领域列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清单的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后及时通过局公众信息网站以及市内报纸等途径对外进行公布。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部门:相关业务处室

完成时限:2019年底

2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对规划自然资源领域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或者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政策措施、重要规划,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前应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公布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

责任部门:总规处等相关业务处室

配合部门:综合处

完成时限:2019年底

3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探索建立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律师协会问计求策,保持涉企政策科学性、稳定性和连续性。

牵头部门:法规处

责任部门:相关业务处室

完成时限:2019年底

(二)推进执行和结果公开。

1围绕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实事等规划自然资源领域重点工作任务,通过局公众信息网站、微信、微博以及新闻媒体等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开主要措施、责任分工、实施步骤、工作进展、监督方式、取得成效等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牵头部门:办公室、法规处(局改革办)

责任部门:利用处等相关业务处室

完成时限:2019年底

2加强规划自然资源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对年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严重地区,要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通报警示约谈情况,督促整改落实。

责任部门:督察处

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房屋执法监察总队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3进一步做好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原则上都应全文公开。

责任部门:办公室

配合部门(单位):相关承办处室及局属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三)推进管理公开。

1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做好规划自然资源领域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的动态调整和公开工作。

责任部门:法规处

配合部门:相关业务处室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全市行政执法公示标准,通过局公众信息网站集中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信息。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房屋执法监察总队、市规划监察执法总队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3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规划自然资源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通过全市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局公众信息网站等渠道,及时公开抽取情况及检查处置结果等信息。

责任部门(单位):法规处、测绘处、地理信息处、矿业权处、矿保处、生态修复处、耕保处、地勘处、市土地整治中心、市国土资源房屋执法监察总队、市规划监察执法总队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及时公开机构改革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在局公众信息网站建立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库,并按照印发年份、公文字号、涉及领域等进行科学分类,优化检索查询功能。

责任部门:法规处

配合单位:局信息中心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2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将包括三公经费在内的本年度财务预算、上年度决算以及有关项目文本、绩效目标在局公众信息网站公开;政府采购信息按要求统一在政府采购网或局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开。

责任部门(单位):计财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3依托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在局公众信息网站开设征地信息专栏,主动公开国务院、市政府建设用地批复文件;指导督促区县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及时公开用地批复文件相对应的拟征地通告、听证材料、一书四方案、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等信息。

责任部门:用途管制处

配合单位:市建设用地事务中心

完成时限:及时公开

4做好全市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全市土地供应数据及地价动态监测数据的公开;实时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

责任部门:利用处

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利用事务中心

完成时限:及时公开

5积极推进网上交易,将采矿权(探矿权)出让及成交、转让等信息主动在局公众信息网站公开;将采矿权(探矿权)新立、延续、变更、注销信息及时通过局公众信息网站公开;依托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公开市内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

责任部门:矿业权处、地勘处

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利用事务中心

完成时限:及时公开

6及时公开市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要素信息(含预审结果、批复时间、批复文号、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指导督促区县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做好公开区域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要素信息公开工作。

责任部门:用途管制处

配合部门:局信息中心

完成时限:及时公开

7加强突发地质环境、地质灾害事件应对,利用多种平台及时发布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信息,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服务。发生重大地质灾害后,配合应急部门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责任部门:地勘处

配合单位:局应急安全调度中心、市地环总站

完成时限:及时公开

8围绕脱贫攻坚、城市提升、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及时依法公开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性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主动做好山水林田湖草整治、历史文化风貌保护、第三次国土调查、耕地保护等举措信息公开工作。

责任部门:耕保处、总规处、城规处、交通处、市政处、村镇处、调查监测处、文化风貌处

完成时限:及时公开

9依法公开机构改革后局三定方案信息和局属各单位基本情况,及时主动在局公众信息网上发布人员考录等信息。

责任部门:人事处

配合单位:各相关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及时公开

四、围绕稳定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一)突出解读回应重点。围绕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主要预期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重点领域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实施城市提升行动、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工作任务为重点,结合规划自然资源领域工作实际,抓好重大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

牵头部门:综合处

责任部门:耕保处、村镇处、利用处等相关处室

完成时限:及时公开

(二)全面加强政策解读。建立完善政策文件解读渠道,在局公众信息网站开设政策解读专栏,梳理政策感干货、制作政策图解,精准解读涉企政策;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发布,不断提高政策解读比例;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发布机制,对出台的重要政策、推进的重点工作、发生的重大事件,采取在线访谈等形式,由局相关负责人带头解读,主动引导预期。

牵头部门:法规处、综合处

责任部门:相关业务处室

完成时限:及时公开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联系沟通,健全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对规划自然资源领域的经济社会热点、群众办事服务的堵点痛点,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答惑解疑,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责任部门:综合处

配合部门(单位):局应急安全调度中心及相关处室

完成时限:及时回应

(四)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工作理念,认真抓好公开信箱的回复办理工作,及时、积极、正面回应群众诉求,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音,主动公开代表性的群众来信办理情况,定期公开信箱办理统计数据,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责任部门:信访政务处

配合部门:相关处室

完成时限:及时公开

五、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规范公众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精神,对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抓好局公众信息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全面完成网站改版、域名清理规范和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改造工作。

责任部门:综合处

配合单位:局信息中心

完成时限:2019年底

(二)配合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按照《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厅字201811号)要求,严格落实市政府部门文件报送工作机制,对市局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按照规定程序在时限内将文件连同政策解读材料一并报送市政府公报室。

责任部门:法规处

完成时限:2019年底

(三)推动办事服务高效便捷。结合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推进规划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规范制订办事指南,依法公开办事流程、依据、过程和结果等信息。依托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在局公众信息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上开通渝快办网上办事入口,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的在线查询和结果公示,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加便捷渠道。

责任部门(单位):办公室、法规处、局信息中心

配合部门(单位):相关业务处室以及局档案馆、主城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局属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及时公开

(四)强化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保障。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宗旨,完善天地图·重庆(含每周一图)、爱尚重庆三维地图等信息查询服务平台功能,及时发布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目录,为社会公众生产生活提供测绘地理信息保障。

责任部门:地理信息处、测绘处

配合单位:市勘测院、市地理信息中心

完成时限:及时公开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工作。各级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配置,指定专门机构承担政务公开工作,加快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

责任部门:信访政务处

完成时限:2019年底

(二)完善制度机制。把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中之重,及时修订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受理、登记、办理、回复等工作流程,严格办理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力争减少行政复议驳回、行政诉讼败诉的发生。

责任部门:信访政务处

完成时限:2019年底

(三)提高队伍素质。制订年度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加强对各区县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局属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积极开展研讨交流,准确理解掌握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

责任部门:信访政务处

完成时限:2019年底

(四)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检查评估制度,年内将组织对规划自然资源系统内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评估,检查评估结果报市政府办公厅备案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

责任部门:信访政务处

配合部门(单位):办公室、法规处、综合处、

局信息中心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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