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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日报9月22日: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扈万泰重庆日报撰文谈在城乡规划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日期:2022-09-22

城市历史文化遗存是前人智慧的积淀,是城市内涵、品质、特色的重要标志。近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关于在城乡规划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这标志着重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9月22日,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扈万泰在重庆日报思想周刊发表了题为《在城乡规划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文章。文章指出,全市规划自然资源系统将全面对照《实施意见》工作要求,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全力以赴做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各项工作,守护好前人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让人民群众记得住历史、记得住乡愁。

在城乡规划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扈万泰

    近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关于在城乡规划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标志着重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文化是城市的灵魂。城市历史文化遗存是前人智慧的积淀,是城市内涵、品质、特色的重要标志。我市建城3000余年,得名800余年,是一座人文荟萃、底蕴厚重的历史文化名城,市内广泛分布着彰显传统巴渝、明清移民、开埠建市、战时首都、西南大区等特色的文化资源。全市规划自然资源系统将全面对照《实施意见》工作要求,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全力以赴做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各项工作,守护好前人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让人民群众记得住历史、记得住乡愁。

    坚持系统完整保护,完善保护传承体系。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是一项系统工程,这就要求我们要对“保护传承什么”“谁来保护传承”“怎样保护传承”等做到心中有数。一是明确保护传承对象。坚持以历史文化价值为导向,按照真实性、完整性的保护要求,统筹好古代与近现代、城市与乡村、物质与非物质,全面梳理市域内历史遗迹、文化古迹、红色资源、非遗项目等历史文化遗产,做到底数清、家底明,逐步构建起各级各类历史文化资源共同构成的重庆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二是建立保护传承管理体制。坚持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中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作用,逐步建立我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管理体制,立足职责、依据分工,全力做好分内之事。三是积极构建保护规划体系。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要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基础引领作用发挥,统筹编制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和重大专项保护规划,优化完善保护名录、分布图和历史文化保护线,并全面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统筹管理。

    深化优化规划布局,细化落实保护举措。城市规划和建设要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一座城市,不应该是“千城一面”,应该是保护自然景观,传承历史文化,形态多样丰富,保持特色风貌。我市“山环水绕、江峡相拥”的自然山水格局和巴渝优秀传统文化的独特性,要求我们必须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开展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全力建设“山水、人文、城市”三位一体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一是塑造特色山水人文格局。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保持山水走势的连续性和山水本体的完整性,构建长江、嘉陵江、乌江主干文化线路和成渝古道、秦巴古道、酉水古道、渝黔古道主题文化线路,规划塑造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巴渝文化区域、三峡文化区域、武陵山民族文化区域,传承核心文化价值,塑造特色文化品牌。二是明确历史文化资源保护重点。聚焦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街区、传统风貌区以及能够真实反映一定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民族、地方特色的历史地段,加强空间管控,以点带面、点面结合,严格划定历史城区、各类文化遗存的保护界限,整体保护各类历史文化资源。三是严格拆除管控。统筹城乡空间布局,把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融入城乡建设,将历史文化保护线作为实施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的重要依据,合理确定老城建设强度、密度和高度。坚持保护优先,禁止大拆大建,不随意破坏城市原有风貌形态,加大老建筑、古民居保护力度。

    分类推进活化利用,积极打造精品项目。要处理好城市改造开发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创新发展,延续城市文脉,留住重庆记忆,让优秀历史文化活在当下、服务当代。我市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只有让文化遗产“活”起来,才能让优秀传统文化真正融入生活、回归社会、服务人民。一是梳理阐释历史文化。在保护的基础上,聚焦我市巴渝文化、三峡文化、抗战文化、革命文化、统战文化和移民文化等为主体的历史文化体系,加强研究阐释工作,建设完善的历史文化展示标识与解说系统,构建融入生产生活的历史文化展示线路、廊道和网络,积极打造一批弘扬传统文化、体现时代特征、富有重庆特色的精品力作。二是注重分类活化利用。坚持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传承,活化利用历史建筑、工业遗产,在保持原有外观风貌、典型构建的基础上,通过合理加建、改建和添加设施等方式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要,让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实现永续传承。三是策划打造一批精品项目。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重庆段)、长江国家文化公园(重庆段)、巴蜀文化旅游走廊等跨区域、跨流域历史文化保护重点工作融入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两江四岸核心区整体提升和一批文化风貌片区修缮保护提升,加快重庆市博物馆等文博场馆和中心城区山城步道规划建设,形成一批精品项目。

    健全完善体制机制,营造良好保护氛围。历史文化遗产要得到有效保护、充分利用,需要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予以保障。一是完善法规制度。不断完善重庆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政策法规制度,积极推进《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规修订,积极研制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配套政策,为做好保护传承工作提供法治保障。二是加强统筹协调。积极发挥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的协调作用,充分履行好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指导调度职能,优化多层级会议制度,加强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做好制度、政策和标准的协调对接,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完善管理机制。积极推动建立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评估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普查认定工作,及时扩充保护对象,丰富保护名录。积极推动建立历史文化遗产提前介入城乡规划建设的工作机制和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体检评估制度。积极完善公众参与机制,营造共同保护传承历史文化的良好氛围。四是严格监督考核。进一步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日常巡察管理制度,建立全生命周期的建筑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历史文化资源监测管理水平和力度,逐步实施动态监管。强化对领导干部履行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中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监督,把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作者系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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