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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7-02-28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城乡规划及测绘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城乡规划和测绘地方性法规、规章;承担全市城乡规划、各项专业规划、城市设计的组织、指导、审查及报批工作;组织编制基础测绘及地理信息专项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城乡规划、测绘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规划和测绘档案和信息工作;承担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局机关本级由14个职能处室、10个派出机构(主城九区各分局和两江新区分局共10个分局)构成,下设8个事业单位,其中重庆市规划监察执法总队为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重庆市规划展览馆,重庆市规划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243.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243.1万元,比2016年增加506.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89.32万元,比2016年增加1354.66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渝府办发[2016]221号文件精神调增了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以及新增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等,主要用于保障市规划局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0453.78万元,比2016年减少847.8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阶段性项目1:5000地形图测绘项目已于2016年完成,2017年不再安排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完善规划编制体系,完善城乡规划全覆盖、加强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加强城市设计及空间形态管控改革、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继续推进规划大数据建设、加强测绘地理信息支撑等重点工作。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三公经费预算469.6万元,比2016年增加68.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168.4万元,比2016年增加55.4万元,主要原因是以往年度未编制市规划监察执法总队和市规划展览馆两个单位的因公出国(境)预算,今年汇总报送;主要包括:继续加强与发达国家城市规划机构的交流与合作,选派人员组团到国外学习先进城市规划理论,把国外先进的城乡规划理念融入到我市的城乡规划和建设中,提升我市城乡规划管理、编制和测绘管理水平;邀请国外机构参与我市城乡规划研究和编制,提升我市城乡建设和规划层次;根据规划工作基础建设需要,引进部分国外先进设备,提升我市城乡规划管理、编制和测绘工作能力。

  公务接待费用120万元,比2016年增加8万元,主要原因是以往年度未编制市规划展览馆公务接待费预算,今年汇总报送;主要用于国际国内参观等接待工作。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1.2万元,比2016年增加5.2万元,主要原因是以往年度未编制市规划展览馆和市后勤服务中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今年汇总报送;主要用于保障单位的正常车辆需要;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2016年相比无增减。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653.0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国内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由于规划测绘行业特点,我单位项目未纳入财政统一政府采购,将全部按我局内部指令性任务及政府采购流程进行采购。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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