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启用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查询系统的公告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服务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710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提升我市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服务效能,现已开通我市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查询系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查询系统为建设项目单位在规划选址、办理压矿审批等提供重叠矿产查询服务。用户可自行输入互联网址:http://119.84.149.49:8005,登录查询系统,登录界面后按照提示注册后进行查询。
二、系统提供查询坐标模板下载。格式为记事本(编码:UTF-8),默认国家2000大地坐标系,输入坐标后,可根据项目性质在0~5000米范围内自主扩大查询范围。
三、经查询与矿产资源重叠的,应编制压覆矿评估报告,确认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
咨询电话:023—63158357、63158946。
附件: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查询服务须知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17日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查询服务须知
1.本服务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三条在建设铁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之前,建设单位必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和自然资源部、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有关规定设立。
2.本服务事项属于行政许可事项(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的配套服务事项。
3.查询服务对象不包括自然人。查询结果有效期为获取之日起30天(自然天),逾期自动失效后可重新查询。
4.查询结果不代替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结论。查询结果根据建设用地和矿产资源空间关系叠加分析生成,该结果未重叠重要矿产资源的,可不开展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与重要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或矿产地)重叠的,应开展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与一般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重叠的,由建设单位与矿业权人自行协商。
5.申请查询,应当提交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和压矿评估范围坐标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电子文本符合规定格式要求、模板见查询系统),可以自主选择其它查询范围。申请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文件、技术规程、规范等合理确定查询范围,并负责其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和科学性。
6.“建设项目名称”填拟建项目全称,与项目立项批准(核准、备案)文件一致。
7.查询范围可以选择外扩(0~5千米)查询。建设项目含有隧道等地下开挖工程的,应当单独以隧道工程保护范围外扩5千米查询地热资源分布情况。
8.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照公共资源管理等要求优化服务,如有调整或变化的将不另行公告通知。